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4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主要做法
(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落实。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提出“提高站位抓整改,细化实化抓整改,着眼长效抓整改”的工作要求,并严抓整改措施的制定落实。一是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的14个问题,分别研究制定60条整改措施,确保每个存在问题都有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跟踪督导整改措施的落实推进情况。二是召开依法行政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本次依法行政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结合年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市监委提出的关于全市城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监察建议,领导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并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把问题整改销号关,创新提出问题整改销号“六个有”的要求:有原因分析、有集体讨论、有工作行动、有推进成效、有佐证材料、有销号报表,执行严格的销号制度,确保14个问题的60条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开专题会议,将本次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根源,落实整改措施。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督促责任部门对照整改方案,逐条落实。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将各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问题能够真正得以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8个已整改到位,4个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2个未能达到整改序时进度。
(三)强化监督指导,履行城市管理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原则,切实履行城市管理主体责任。不仅抓好市局整改落实工作,同时“一竿子插到底”,抓好对各县(市)区局和基层镇街城管执法队伍的指导、督促和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城管系统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等10项文件规定,以此来统筹推进全市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常治长效。6月份起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百日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加强监督指导和督察工作,履行城市管理主体责任。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有短板
1.关于“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并组织开展主题学习交流。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机关各支部的必学内容,通过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党员个人自学等方式,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以“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通过单位、部门、个人“三级联查”,查摆作风建设存在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汇编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作风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编印“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学习读本,加强支部党员学习指导。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明察暗访,跟踪作风建设成效,编辑“作风建设简报”。深化“党务业务服务”三务融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推进“书记项目”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形成4件作风建设典型案例报市作风办。
组织两期全市城管系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课程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公共关系、舆情应对、市域治理现代化、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内容设置,强化了为民服务宗旨,锤炼了执法队伍作风,规范了执法行为。广泛开展辅助人员培训教育,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城管协管人员管理的通知》,建立完善城管执法协管人员适岗评价体系,从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履历、年龄等方面对协管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评价意见,对适岗评价不符合要求的落实了相关措施,进一步净化了协管人员队伍,消除了问题隐患。
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城管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推动落实镇街党委政府对所属城管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领导责任。在前期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南通市城管系统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提升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市局领导和各处室(大队)都挂钩市区2个街道,强化与各镇街的沟通。市局主要领导亲自率队赴唐闸街道、永兴街道等地调研,与街办领导交流沟通,督促、指导、检查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编制《镇街党政负责人履行城市(镇)管理职责资料汇编》,发到每个镇街党政负责人。成立市县两级专职督察队伍,常态化对各基层城管执法队伍履职情况、队容风纪、执法行为开展全方位的督察,及时发现并通报执法队伍的存在问题。
受疫情影响,市城管委会议召开时间有所延迟,根据吴市长在市城管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草拟了《南通市市区城市长效管理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区、市级部门意见中,待各方意见建议汇总完善后,报市领导审阅印发。市局将根据印发的《南通市市区城市长效管理测评办法》,加强对各区街道执法队伍依法履职的考核。
2.关于“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前期“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围绕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回头看”,在全市城管系统实施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印发《南通市城管系统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各地配合编办、司法行政部门对“放管服”改革中基层存在的权力承接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排查。
市局党组部署召开依法行政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本次依法行政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结合年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市监委提出的关于全市城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监察建议,领导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并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以支部讲坛形式开展演讲交流,突出党建引领,对主题教育履职能力问题排查进行回头看,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交流。
成立市、县两级专职督察队伍,常态化开展对镇(街)综合执法的“飞行检查”,对基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履职能力问题排查进行回头看,形成督察通报和工作建议,进一步督促基层执法队伍即知即改。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系统2022年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在《全市城管系统2022年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中优选各地典型案例进行评析,指导基层执法办案,不断提升执法履职能力水平。
3.关于“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主动、不担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研究城管法治工作,结合全市城管工作实际,指导职能处室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突出法治问题,组织召开全市城管法治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并提出下半年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加强镇(街)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推进落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强化对基层城管执法队伍的领导,组建市、县两级督察队伍,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及时化解矛盾、应对风险。
根据《法治南通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城管工作实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提出了13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推进全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法治城管体系。在省住建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未领取规划许可证等程序类案件的市级统一处罚标准,印发《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2022修订部分)》,督促、指导各地城管部门落实执行。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制定出台《南通市城管局贯彻全市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督促各地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22条措施。上半年,通过推广不见面审批、畅通店招标牌设置的备案通道、落实告知承诺制等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通过“扬尘一张网”平台建设和推进市区餐饮场所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等提升攻坚治理水平,通过贯彻落实涉企免罚轻罚制度彰显城管执法的温度,通过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坚持每月对市区22个街道执法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系统2022年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编发检查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指导基层执法队伍纠正。在案卷检查中,注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运用的检查,督促、指导基层执法队伍坚持公平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并要求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依据予以说理,杜绝“同案不同裁”现象的发生。
严格督促各地城管部门贯彻落实《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广泛运用柔性管理方式,引导执法相对人合法合规,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城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上半年涉企免罚覆盖市场主体33家。
7月份,市局分管领导和法规处就巡察反馈的对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的数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一事,约谈相关执法局局领导,查找分析原因并提出工作要求。通过约谈,该局表示将组织相关处室和执法人员认真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要求,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涉企免罚轻罚制度,正确处理好服务和执法的关系,不断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
通过开展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基层执法队伍在行政执法全过程中,根据《关于推进全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注重主动服务,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为企业做好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
对“因未及时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致当事人多缴加处罚款”的问题,调取了相关案卷,经研究分析后对执法人员提出三项措施:一是尽量在决定书落款日及时送达决定书,二是对于被处罚人收到决定书时间与落款时间不符的,经办人要主动提供送达回证给被处罚人,三是经办人要强化服务意识,决定书送达后要主动提醒被处罚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避免发生加处罚款。
5.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指导各地城管部门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市局分管领导和法规处就“2020年10月~2022年2月,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案件46起,仅公开2起”一事,约谈相关执法局负责人,分析原因,提出工作要求。通过约谈,该局表示要引以为戒,目前已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注重通过服务和行政指导纠正企业违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市局举一反三,强化对各地城管部门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的检查、督促,7月份对各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以及是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7日内公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编发《关于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抽查情况的通报(三)》,上半年各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上传率均为100%。
指导、督促各地城管执法队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重点加强法律文书送达、现场检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暂扣物品和行政强制现场等容易产生争议环节的全过程记录,并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出台《执法记录仪及信息采集工作站使用管理规定》,督促指导各地配备智能化水平较高的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等,明确使用要求和管理标准。
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不得作出,确保每个重大行政决定依法作出,重点加强对不予立案、不予处罚案件的检查。同时为弥补基层城管执法队伍法制审核力量的不足,推行基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级管理制度。
对“案件处置未采纳法制审核意见”的案件,调取了相关案卷,经分析研究后就政府工程类案件办理提出三项措施: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建议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后审慎移交案件;二是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靠前执法,共同督促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纠正违法行为;三是收到监管部门移送的线索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通过高位协调,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完善手续。
(二)依法行政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6.关于“案件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部门移交案件的立案、销案、减免加处罚款等环节,缺乏制度约束”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其原因在于没有健全完善案审会制度,缺乏统一的标准约束,导致移送案件的立案、销案、减免加处罚款等环节处理标准不统一、处置不规范。为健全案件办理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依托市综合执法平台建立案件便捷移送和反馈机制,对案件办理实行全流程监管,明确专人负责对移送案件处置反馈工作进行监管、汇总,定期编发平台检查通报,确保所有移送案件及时移交处置并反馈。二是落实《南通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跟踪管理制度》,明确将不予立案、销案案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纳入案卷管理,实现移送案件的可追溯管理。三是完善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制度,明确将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的回退、不予立案、销案、不予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减免加处罚款等决定,必须经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讨论后作出,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7.关于“执法跟踪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明晰监管、处罚部门对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的跟踪责任,会同市编办和市司法局研究制定《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联动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监管部门应当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执法部门。
制定并落实《南通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跟踪管理制度》,明确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标准,同时将不予立案、销案案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纳入案卷管理,统一立卷归档装订,实现移送案件的可追溯管理。对未缴纳罚款的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继续督促履行到位,并督促、指导各地举一反三,确保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在期限内履行,同时梳理未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
8.关于“行政处罚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行政处罚随意性大的问题,调取相关案卷进行专门检查,要求全市城管系统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做好行政处罚工作。
完善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经案审会讨论后作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出现同案不同裁的问题。督促、指导基层执法队伍坚持公平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运用,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理由予以说理,杜绝“同案不同裁”现象的发生。不予行政处罚的,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并经案审会讨论后作出。督促、指导基层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在案卷材料中要详细述明被处罚人所有的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依据和理由,确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谨、合法和规范。7月中旬,编发《关于全市城管系统2022年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报》,对规范案卷制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执法队伍形象群众认可度不高
9.关于“法治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有效减少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避免出现行政败诉案件,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带头学法,推动形成“学法、用法、崇法”的良好氛围;督促、指导各基层执法队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招商引资突破年”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教育,通过举办2022年度全市城管系统骨干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专题讲座和网上考试等,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督促、指导基层执法队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确保程序合法。
通过对历史败诉案件的研究分析,大多数案件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违法建设拆除,市局督促、指导各地城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审慎实施强制措施。
在市综合执法平台中设置办案期限立案预警和结案预警功能,要求严格按照法定办案期限办理,在日常检查中对预警案件及时提醒督促,每季度开展执法平台办案情况通报等强化对办案时限的监督检查。在案卷检查中重点强化对基层执法队伍办案时限的监督检查,经查,各地的行政处罚决定都能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通过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基层执法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违法和败诉案件的发生。市局分管领导在上半年执法点评会上,要求各地城管部门将普法宣传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耐心细致的行政指导和服务,积极与相对人沟通,力争化解行政争议,尽可能减少行政纠错案件的发生。
10.关于“队伍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全市城管系统深入推进巩固、深化执法队伍“强转树”专项行动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出台《加强镇(街)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市城管协管人员管理的通知》《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督察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队伍督察制度,成立市县两级专职督察队伍,常态化开展对基层执法队伍管理的日常指导、监督和考核。组织召开全市城管执法督察工作培训会,邀请公安督察支队领导进行授课,为全市城管部门开展督察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市局对全市街(镇)综合执法局队伍规范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对部分执法队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印发2022年半年度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督察情况通报。督促指导各地城管部门广泛开展基层执法辅助人员培训教育,建立完善城管执法协管人员适岗评价体系,从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履历、年龄等方面对协管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城管局每月对街镇开展长效管理考核,市局于6月29日召开执法点评会,点评面上存在问题。
根据全员学法的要求,强化执法队伍培训教育工作,确保每个执法人员全年有60学时的培训学习,上半年先后组织了2期2022年度南通市城管系统骨干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讲座,提升全体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7月中旬依托市综合执法平台组织了全市基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考试。
11.关于“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新的“三定”方案,用好用足编制职数,加强对年轻同志的培养,优先提拔使用80、90后干部,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协调推动各县市区城管系统增加执法力量,2022年全市城管系统新招录行政执法正式人员87名,有效缓解了基层执法人员不足问题。
制定《南通市基层城管执法队伍日常勤务规定》,逐步开展试点推广。各街道通过建立小教员队伍、街面宣传劝导小组,发放致流动摊点经营业主一封信等柔性执法方式,逐渐形成事前劝导、引导规范的执法管理模式。坚持疏堵结合,市局先后4次召开市区街道流动摊点执法管理及疏导点建设会商会,目前,全市共建成流动摊点疏导点56处,其中崇川区建成11处,有效疏导规范一批流动摊点困难群体。从5月中旬开始,市局联合崇川区城管局开展主城区流动摊点“清道”行动,共查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违法行为565件,查处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规定违法行为54件。指导崇川区城管局开展“非接触式执法”管理模式,自今年6月1日以来,选择天生港街道试点“非接触式执法”,累计使用音柱喊话管理规范违法行为130余次,实施“非接触式”执法处罚1件。
督促、指导各地城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建立完善对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关怀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市局在全市城管系统“小教员”培训班设置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协管员队伍管理、城管公正文明执法、舆情管控和突发事件应对、谈心座谈等课程,树立工作信心,培养职业自豪感和正义感。
(四)体制机制亟待理顺优化
12.关于“委托执法‘一委了之’”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局进一步强化对开发区、通州湾、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创办、狼山办等5个地区委托执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先后2次牵头召集5家受委托单位城管部门开会商议,核对赋权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征求、行政确认事项清单,摸清权力事项来源、赋权方式、赋权文件等底数。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草案)》的起草工作,待该《规定》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行政执法委托活动、确保行政执法委托行为合法有效,解决在委托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委托执法依据不充分、委托执法实施不规范、委托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通过强化对委托执法的执法队伍的督察和行政执法情况检查,实行常态化的监管。坚持每月收集委托执法队伍的行政处罚和行政争议案件情况,开展“四不两直”督察,及时掌握委托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指出并纠正其存在问题。通过每月抽查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及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罚款收缴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检查,强化对委托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存在问题,分别约谈负责人,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要求。指导开发区执法局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实现对罚没收入进行会计核算。
13.关于”行政权力‘一放了之’”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市、县两级城管部门对镇街综合执法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责任,与镇街执法队伍形成合力,确保执法事项下沉后接得住,用得好。同时将镇街行政处罚案件纳入市综合执法平台管理,选取崇川区16个街道和海安市部分乡镇街道作为试点,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平台操作线上培训,逐步推进镇街在执法平台办案,目前崇川区各街道已在执法平台办理案件180件。
深入推进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城管部门按照住建部、住建厅的要求,加强执法装备配置的保障,满足执法队伍日常执法需要。组织开展城管基层执法队伍督察,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与各地编办的沟通,按要求配足执法人员,确保镇街执法力量满足管理执法需要。
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督促、指导各地城管部门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执法人员优先安排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全面提升全系统法制审核人员专业化水平。
建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全过程监管调度分析平台,将全市城管系统所有执法记录仪统一纳入管理,提升综合执法智能化、信息化和统一指挥水平。项目建设包括:执法监管平台系统,线路铺设对接,采购5G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双模数字对讲机、平板电脑、车载高清视频执法云台等执法装备。该项目目前已完成招标采购,计划年底前建成运行。
14.关于“缺乏有效约束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市县两级专职督察队伍,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从队伍管理、履职情况、队容风纪、普法宣传、执法办案和错案追究等方面,定期对各地执法队伍进行督察并通报。对引发过负面舆情的镇(街)综合执法局(队)开展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专报。梳理《公安信息》、《每日城管信息》中反映城管不作为或有违法执法、粗暴执法、不文明举止等线索,发出《南通城管执法督察告知单》28份,《行政执法督察意见书》2份,并对相关情况跟踪督察,印发《2022年半年度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督察情况通报》。
建立市、县(市)区、镇街三级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形成指导管理上下贯通、职责分工明确的管理体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厘清与镇街执法队伍的执法范围和职责边界,建立完善联动机制,确保赋权事项下得去、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
对执法人员(辅助人员)在编不在岗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城管部门清理外借人员,让外借执法人员回归执法岗位,满足城管执法工作需要。印发《加强镇(街)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城管执法(协管)人员不得从事与城市管理无关的执法管理活动,不得随意借调城管综合执法(协管)人员,确需借调的,应当经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同意。开展城管基层执法队伍专项督察,检查执法人员在执法岗位工作情况,确保所有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岗位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梳理外借执法人员(协管员),让外借人员回归本职岗位。全市城管部门已有121名外借人员回归城管岗位。
在全市城管系统推行全员执法档案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全体执法人员“执法必学法、执法必宣法、执法必办案、办案必评查、错案必追究”制度,实现全体执法人员会办案、办成案、办好案,提升执法队伍依法办案水平。市局分管领导在上半年执法点评会上也提出了推行全员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的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的正确指导和监督下,市城管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与市委巡察的整改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城管局党组将坚持“严”字当头,在“实”字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1. 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责任领导靠前指挥,一线督办,责任部门责任人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严格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全面落实问题整改。
2. 加强目标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对照巡察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紧抓不放,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按序时进度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3. 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度的刚性执行,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持续推动全市城管系统工作作风的深刻转变,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方式:59001501,邮政信箱: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主楼20楼,邮政编码:226007,电子邮箱:cgj590013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