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巡察三组对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项巡察。2022年4月19日,巡察组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认真履行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带头抓好整改工作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凌建华同志对依法行政专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一把手”整改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依法行政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结合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以上率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三个到位”。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整改态度,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整改工作亲自部署、推进情况时常过问、重点环节把关协调,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查找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领办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认领问题清单提出的专题部署学习不系统、行政执法“双公示”不严谨、内部管控存在风险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4个问题及建议,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征求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和巡察三组意见。带头领办2个问题整改,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监管把关,严格对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认真开展剖析,做好示范引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会前深入研究、仔细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带头深入自我剖析、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见、严肃认真,带头落实整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是加强全程督导,深化整改落实。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分管领导和处室单位负责人加快进度、务求实效,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落实到位。
(二)认真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态度坚决部署整改。市人社局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4月22日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清单问题,就落实整改作出部署,并于4月25日印发《依法行政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全面认领问题及建议,要求全局上下认真研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细化责任,精准发力推进整改。局各相关处室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党组书记同意后,形成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和巡察三组意见后,局党组于5月20日召开会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研究每一项具体整改措施。经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共确定18项具体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措施均细化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力。
三是紧盯目标,严格标准落实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做到降低整改标准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按照整改方案,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局党组动态跟踪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提醒、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后半篇”质量。
(三)认真履行业务主体具体责任,扎实完成整改工作
一是精准施策,具体整改。严格按照巡察组“深挖病灶”综合施治的要求,局整改方案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共确定18项整改措施,每一项措施的整改都明确由分管领导和处室单位负责人主抓落实,一一对应具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效率,按时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于6月底前整改完成;对贯穿全年的整改工作,细化整改措施,于12月底前整改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成效。
三是立足长效,建章立制。坚持把问题整改和长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既抓好“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从源头补足短板,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在集中整改期间,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10余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专题部署学习不系统”问题的整改情况
1.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中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严密组织学习研讨交流,深刻认识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以及对国家发展的战略意义。6月30日,组织一期依法行政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局党组一班人法治意识、法治思想和法治自觉不断夯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2.抓好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用书,全面梳理《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内容,列入月度党(总)支部学习、工作清单,切实提升局系统党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
3.完善普法责任制度。为健全和完善全市人社普法机制,全方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发了《南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建立了普法工作机构,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19项,明确了普法主体责任,其中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章党纪等党内法规类普法工作由局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在紧抓系统内工作人员普法的同时,加强履职普法,并要求各县(市、区)相应建立普法工作机构,明确普法责任。
(二)关于“行政执法‘双公示’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及时全面自查修复“双公示”链接旧网址问题。从“双公示”长期链接旧网址这一问题着手,扩大自查范围,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局本级及局属单位所有信息发布平台进行读网自查,对当前平台上所有版块链接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所有链接的准确无误。同时进一步完善对网站的日常维护机制,今后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修复网站链接失效、数据错误等问题。
2.将以往信息进行全面清洗,保证已公布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主动对接信用办,将2019年至2022年期间公布的许可信息进行了重新核对清洗,共清理许可事项信息288 条,删除无效信息154条,修正31条,并统一在信用网重新发布。进一步健全了“双公示”工作长效推进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具体责任人,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的及时、全面和准确报送;建立完善“双公示”台账,对我局已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进行系统性的汇总,确保已上报的“双公示”数据公开情况与台账一一对应。
3.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管理。鉴于目前业务经办数据都在省一体化平台的实际情况,加强与省人社厅信息部门、市“双公示”平台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的沟通。寻求省人社厅的技术支持,尽快打通省人社厅与省信用办之间的通道,实现人社应用数据与“双公示”平台的数据共享,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不出错,同时达到信息发布的实时、准确。
(三)关于“内部管控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单位强化内部管理。
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与责任担当。中心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监督办法》,邀请专家学者结合社保基金内控相关内容对全体人员进行专题辅导,通过政策解读、案例教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人员对基金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压紧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工作闭环,把各项任务具体到科室、具体到岗位、具体到每一位工作人员。中心全体人员签订了《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履责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的责任与担当。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中心班子结合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内控管理要求,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与完善,5月修订印发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自身工作岗位职责进行落实。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实现在日常管理中压实工作职责,形成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链条。三是加强干部交流轮岗。5月底中心结合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中心班子集体研究,已完成部分人员轮岗工作。目前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和调整,将有限的工作力量向业务一线倾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多岗位履职能力,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是强化风险源头排查。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研判工作中的风险,形成廉政风险清单,做到岗位风险排查全覆盖。下半年,中心计划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对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的人员采取轮岗交流的形式,确保内部管理高效有序廉洁。二是抓好干部责任落实。中心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特别是在干部人事、项目招投标、重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谨小慎微守好主阵地。同时不断加强日常观察、谈心谈话、廉洁提醒,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并给予相应教育引导。今年以来,中心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已完成至少一次谈心谈话。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6月针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内部考勤考核、经费管理等制度,增修中心作风纪律建设制度、廉政风险管控制度,汇编形成《南通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构建规范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同时不断加强作风巡查工作,通过每日至少两次的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的领导班子抽查,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质效,确保中心员工时刻在岗、在行、在状态。
2.抓好责任传导。一是用好“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认真落实《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守责尽责。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活动实施办法(试行)》,把“用好谈心谈话”作为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好任职谈话、日常谈话、提醒谈话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带头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3.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印制《局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汇编》,紧盯廉政风险,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对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查找,在摸清权力底数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防控举措。
4.开展财务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市“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局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3至5月,局规划财务处联合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并从相关单位抽调财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局系统各市级预算单位2021年整个会计年度开展了“交互式”“全覆盖”财务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5.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根据省人社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要求,会同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迅速制定全市行动方案,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提升年行动取得了相关部门的共识和配合,切实补齐短板,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努力打通信息共享比对认证的最后一公里,为提高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质效和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夯实基础、提供保证。4至10月组织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工作;6至10月由省厅确定重点地区开展实地调研检查,市级交叉互查,对2021年专项整治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督导提升年行动工作进展,督促问题整改;11月对提升年行动进行梳理总结,对标对表评估工作成效和不足。力争通过提升年行动,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6.深化廉政教育。一是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围绕“十聚焦十查摆”,扎实开展处室、单位、个人“三级联查”,实现统一挂账销账。制定《明察暗访行动方案》,由局机关党委(纪委)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对局系统作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二是深入开展“锤炼党性修养•永葆政治本色”党性教育活动。通过抓好理论学习、上好专题党课、过好“政治生日”、筑好廉政防线和用好谈心谈话5大举措开展贯穿全年的党性教育活动。三是组织开展“5•10思廉日”活动。通过廉政文化浸润、廉政警示教育等多项举措,打好廉政教育“组合拳”,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引导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强化规矩意识、涵养过硬作风。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干部管理更加严格。下发《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提醒函》和“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提醒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项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强化作风建设,守牢清廉底线,严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项目和资金审批、招标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岗位人员选配的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品德关和作风关,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局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强化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落实AB角工作制度和廉政提醒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保密和廉政管理,并参照在职干部要求定期开展轮岗交流。对编外人员和第三方派驻系统各单位提供配套服务人员,要求各单位参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纳入单位管理范围。二是考核机制更加完善。结合《南通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科学制定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局属各事业单位参照局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三是考核内容更加全面。细化考核内容,围绕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5个方面加强对领导班子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考核,注重考核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四是考核程序更加规范。注重吸收运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和平时考核等成果,综合分析研判,全面客观评价,通过领导评鉴、内外部评价、党组会讨论、公示、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对被考核对象的意见。
8.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上级关于差旅费、公务接待、会议费等制度的更新调整,及时对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更新完善,并印制《财务常用文件汇编》,为规范做好财务预决算、各项收支管理、采购项目管理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了局系统财务管理秩序。实时跟踪监测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统筹使用好当年预算资金。编制《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各类政府采购行为。
(四)关于“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为规范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持续提升,研究制定了《南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管理细则》,明确培训对象为全市人社系统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区分综合培训、专项培训内容,实施统分结合、分类负责的培训责任制。5月23日至25日,举办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案审工作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6月13日至15日,举办了全市人社系统“应复应诉”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人社系统从事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工伤认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业务骨干及局机关公职律师参加培训。6月27日至30日,举办了全市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换证培训班,重点培训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警示教育、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技巧及案例评析、行政诉讼审查视角下的规范行政执法等内容,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能力提升。
2.进一步完善工伤内控制度。一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2022年,我局在原有的工伤认定双人复核、业务例会、疑难案件会商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伤认定内控制度的通知》(通人社工〔2022〕4号),从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疑难案件研讨、加强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三个方面对工伤认定内控制度进行了细化完善。6月下旬,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对各县(市、区)的工伤认定情况和待遇支付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规范文书书写、规范待遇经办。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2年,我局将强化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建设写入《南通市2022年工伤保险工作要点》,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工伤保险从业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于8月开展了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三是加强部门联调联动。一方面加强局系统内部协调。局工伤处与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专题会商,建立联调联动机制,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工伤保险责任。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完善落实《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意见》文件精神。
3.以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为目标,推动矛盾问题会商会办常态化。2022年5月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商会办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通知》,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进一步发挥通过会商会办化解信访矛盾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局会商会办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有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工作。2022年以来,局社会保障联调办公室已就涉及到局系统4个问题召集会商会办,成功化解1个,形成初步意见2个,明确由属地办理1个;就1个涉及市级其他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问题,主动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目前市级部门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待属地政府反馈,意见一致后推动落实;参与市相关部门召集的会办10次,在部门职权范围内积极履职尽责、建言献策,为推动问题化解提供了有力支撑。
4.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我局于5月30日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在全市人社系统进行了转发,主要围绕企业就业服务与管理、劳动合同、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工资支付、企业年金、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拓展了16种情形。要求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要切实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坚持依法监管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坚持执法监督与创新治理相结合。积极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助力复工复产,实现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率效能。
5.以依法维护劳动关系主体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化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和多元化解工作。一是加强裁审衔接。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的意见》,进一步统一受理范围及法律适用标准,规范受案、审理、保全、执行程序衔接以及终局裁决案件的办理与审查,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推动裁审办案信息化建设,深化仲裁机构与法院的裁审衔接常态化会商机制。二是推进联合调处中心全覆盖。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通人社仲〔2022〕1号),充分发挥人社主导作用,整合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总工会等多方力量,强化部门联动与协同配合,实现2022年10月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全部建成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三是精准服务企业。聚焦当前疫情之下企业生产经营当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市仲裁院深入南通港(港口)集团、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助企纾困,护航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当前劳动用工管理巡诊把脉。提供精准服务,与企业共同推进源头治理,维护疫情影响下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走访情况,市仲裁院围绕进一步增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举办“助企纾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劳动用工培训,全市近80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人社局党组都能逐条逐项进行销号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人社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促使人社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二)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将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推动人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综合运用长效管理。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执行,注重“三个结合”。要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坚决执行制度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将制度执行作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内容,推动作风行风建设持续改善;要与干部教育结合起来,巩固“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执法质效,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3-59000132,邮政信箱: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人社局,电子邮箱:ntzcfgc26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