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南通市财政局进行了巡察。4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南通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坚持高点定位,把牢整改方向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面对问题不遮掩、遇到矛盾不回避、承担责任不推脱,以刀刃向内的精神从严从实抓整改,动真碰硬见实效。将“抓好依法行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局月度、季度重点工作交办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过程中多次组织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定期听取阶段性整改情况,并在季度办公会中明确整改思路,及时跟踪问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
4月27日,在专题党组会上,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局党组成员深入学习领会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分析研究反馈问题,对标对表开展全面自查,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在思想上再重视、在措施上再细致、在责任上再压实。同时,将巡察反馈的2项问题分解成8个整改目标,并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研究制定《南通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制定巡察整改落实举措,明确要逐项对账销号,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深入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6月29日,在依法行政专项巡察问题剖析整改会上,局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就下一步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分管领域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三)坚持主动作为,建立长效机制
注重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坚决克服“一阵风”思想,把依法理财、为民理财作为财政工作的治本之策。局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躬身学法,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在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中,提出“排定中心组、全员学习计划”的要求,4月底带头撰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心得。
同时,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坚持全局上下“一盘棋”,下好法治“先手棋”,将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考核、“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等作为我局的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全局人员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6月底,作为市级机关代表之一参与市主题教育评估验收成果宣传片拍摄,充分展示我局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成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具体措施
(一)专题部署学习不系统
关于“专题部署学习不系统”的整改情况:
(1)持续发挥局党组“头雁效应”。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在《2022年南通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中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课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夯实党组学法制度。3月份,分管行政执法的局领导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并围绕“如何在守法、普法、执法中践行依法理财,打造法治财政”作交流发言。4月份,根据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一章: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6月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第七章: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始终坚持局领导高位统筹。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局一季度办公会和半年度办公会上重点听取我局法治工作建设成效、部署法治工作思路。对法治财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努力把各项财政业务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在民主生活会上,局主要负责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将整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
(3)积极压实党支部学法责任。在党支部“三会一课”指导意见中突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2022年一季度指导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二季度指导支部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订购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指导用书,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系统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二)依法行使权力事项不够规范
关于“依法行使权力事项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4)持续强化代理机构履职监管。深入学习研究部、省对代理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评价的最新规定,从两方面入手强化监管职责。一是认真落实省厅部署,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评价文件要求,按规定比例和市“双随机一公开”及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的要求,由我局牵头组织对辖区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价。2022年度监督检查评价,已按省财政厅部署组织实施。二是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对日常投诉处理和举报调查处理中涉及代理机构的案件,及时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对照规定实施处理处罚。目前我局受理的投诉和举报案件中暂未出现涉及代理机构的情况。
(5)有序推进代理机构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根据《南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财购〔2020〕40号)要求,2022年一季度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并将考核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模块公开。二是根据财政部最新监督检查评价规定,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南通实际对《南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完善修订,研究印发公开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和异常情况管理文件,根据“苏采云”系统的应用信息和监督检查反映的有关问题,按季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促进代理机构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便于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6)不断加强制度规范管理建设。一是在制度规范上,编制部门预算资金、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性文件时,对于适用政府采购的项目,明确只能从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中分配;二是在技术手段上,充分运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预算指标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单位规避政府采购;通过“苏采云”分散采购系统对接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完善抽取应用评审专家程序,有效解决了抽取评审专家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审核的通知》,要求评审专家参加岗前学习和入库考试,不断提高评审专家的业务素质。
(7)全面开展检查案卷“回头看”。对2019-2021年所有财政监督检查共140卷案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存在交办函中提到的问题有7卷,将涉及到的问题全部落实到相关检查处室,对日期未填、证据材料未加盖证据章等问题已予以纠正。
(8)科学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严格遵循围绕中心、集体决策、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的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由业务处室酝酿产生监督检查计划,报送财政监督处汇总梳理,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印发年度计划文件《关于印发南通市财政局2022年财会监督计划的通知》,将六大类29个项目列入监督检查计划。
(9)切实加强财政执法学习培训。3月30日组织召开工作布置会,对检查重点、工作要求予以培训部署,同时印发《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要点手册》,从检查程序、工作要点及涉及的文件、规章等方面予以明确,供各处室参考查阅。
(10)有效增强文书复核责任意识。遵循“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文书装订程序。要求各检查处室严格按照《南通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基本规程》《南通市财政局财政核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检查过程中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工作底稿的真实性、文书案卷的全面性等负责,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提高案卷质量。年底财政监督处负责对检查处室移交的监督检查材料进行进一步复核,复核无误后再装订归档。
(11)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机制。出台《南通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建立以“问题销号制度”为抓手的跟踪整改落实机制。印发《南通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纪律》,规范财政监督检查纪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保持工作定力,紧抓整改重点,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把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当作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财政建设的强大动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持续用好整改成果,为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水平作出财政部门更大贡献。
(一)强化担当,提高政治站位
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正风肃纪的有效手段,要严守政治规矩,从严从实抓整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挂帅抓实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严明整改纪律。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以整改实效促成果巩固、促工作落实、促水平提升。
(二)持续发力,巩固整改成果
坚持鲜明问题导向,面对问题不松懈、不拖拉、不逃避。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于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照序时进度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各环节,溯本正源,认真查找“盲区漏洞”、扎紧“制度铁笼”,对未出台的制度加快研究进度,对已出台的制度加强监督落实,对需要修改的制度加固修订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立足实际,夯实法治建设
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财政发展的重要契机,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抓手,不断创新探索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强化法治制度设计,夯实法治财政根基,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和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迈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94122,邮政信箱: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南通市财政局,电子邮箱:ntc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