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商务局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项巡察。2022年4月19日,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扛起责任,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细落地。
2. 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召开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意见5个方面8个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深挖根源、查找原因,形成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印发整改方案,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对标检查,结合具体工作落实整改。
3.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按照巡察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就收集的市级机关部门、县(市)区商务局、依法行政服务对象的建议意见在会上研究。局主要负责人对巡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事项进度进行跟踪督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不实
1.关于“局党组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22年2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部署;每月局党组中心组自学计划中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融入到商务行政执法过程中,在局党组会上多次强调依法行政重要性和准确性。
2.关于“对标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建设工作要求贯彻措施不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牵头推进“招商引资突破年”工作,分解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招商引资季度分析会;围绕重大项目、利用外资、总部项目等重点任务到县(市)区开展调研督查;加强活动组织,创新招商方式,召开外资外贸企业家座谈会,多层次开展招商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各项要求,持续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出台了《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中开展“四督四有”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进行细化,每月对局重点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同时将督查情况与季度考核、“机关先锋”等评选挂钩。聘请了10名市民巡访团成员作为局的特邀行风督查员,帮助“揭短挑刺”,促进转变作风,端正政风,纠正行风。
为进一步落实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要求,5月份,局组织召开省级以上开发区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培训会。6月15日,按照“三个百分百”(100%的园区覆盖到、100%的事项编制到、100%项目享受到)工作目标,对今年工作任务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目前,16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已完成区域评估成果64项,83个项目线上免费应用区域评估成果151项次。南通开发区区域评估做法被写入《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度江苏省区域评估工作要点的函》,在全省推广。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大
3.关于“2021年上线运行的预付卡诚信平台‘卡诚通’宣传推广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细则(试行)》等规章规定的宣贯,广泛开展“卡城通”公益宣传,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商务领域《南通市备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资金存管情况》,并提供发卡备案企业查询通道,让公众了解发卡企业预付卡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市民知晓率。
二是制定了《南通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继续完善南通市“卡诚通”单用途预付卡诚信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推动“卡诚通”平台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对接,制定了单用途预付卡诚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方案,正在推进实施。
三是结合“八五”普法,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网络新媒体、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现场讲座、街头展板等多种形式,向企业主体和市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提高普法对象学法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依法行使权力事项不够规范
4.关于“权力事项动态调整不及时,2021年行政处罚事项增加至63项,网上公示仍为32项,且未编制并公开新增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与公示事项存在差距主要原因是成品油管理等执法事项虽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依据,但省政府尚未明确赋权于省商务厅、市政府尚未明确赋权于市商务局,因此尚不适宜在江苏政务网进行公示。其余事项市商务局与省商务厅、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明确权力事项网上公示的内容、标准,目前已全部认领,结合《南通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点要求,及时动态做好公开内容及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更新。
5.关于“执法检查程序不严格,部分整改通知书存在缺少执法人员或签收单位签字、没有明确整改意见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江苏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执法检查程序。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主动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对执法全程不间断记录。三是规范使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并增加整改通知书中的整改意见要求等内容,认真落实整改通知书中“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和“被检查人或单位(签名)”。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程序要求,对《整改通知书》进行送达,并要求填写送达回执,签收单位应当在送达回执上签收。加强机关执法监督和法治审核,确保文书格式和送达程序规范。
(四)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不力
6.关于“对行政检查、信访调查过程中发出的整改通知书、问题交办函未归口管理及跟踪督促,2020年将2起非法拆解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交办通州有关部门处理并报结,巡察回访发现原违法地点仍有非法拆解迹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中发出的整改通知书,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跟踪督办,对整改到位的相关市场主体免于行政处罚。
对巡察回访发现原违法地点仍有非法拆解迹象的问题,4月22日,接到“通州报废汽车非法拆解跟踪督办不力”的交办单后,市商务局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和通州区商务局沟通对接,并联合生态环境局、通州区商务局、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和新联镇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了交办单上的报废汽车拆解点,按照相关部门职责对现场物品进行了依法处置。4月底,各责任单位将该厂内清理干净,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和通州区商务局又赴现场“回头看”检查,现场已无报废汽车非法拆解物。6月22日,市商务局再次到该厂进行检查,现场无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
(五)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7.关于“未配备执法装备”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4月份,市商务局采购了执法记录仪2套,行政执法职能处室日常使用。
8.关于“专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符合条件,2018年前未从事相关工作,且目前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加强法律人才配备。通过基层公务员遴选、选调生招录等方式,配强法律工作力量,落实好政策法规岗位人岗相适工作要求,目前已安排一名法学硕士工作人员从事专职法制审核工作。5月份签订了2022年度法律顾问合同,借助第三方服务加强对局内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培训。注重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及时接受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督查业务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持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运用线上线下多渠道推进普法工作。加强对《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细则(试行)》等规章规定的宣传贯彻,开展好“卡诚通”公益宣传。优化升级“卡诚通”服务平台,推动“卡诚通”尽快对接“南通百通”。结合“八五”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向本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对象等宣传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切实提高商务系统机关干部、相关企业、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
2. 着力推动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能力建设。按照《南通市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市委依法行政专项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持续认真开展“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责任,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率。进一落实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法制审核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机关干部使用中,充分考虑个人专业特长,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鼓励机关人员参加司法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3.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省、市以及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新《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常态化落实“三项制度”。认真执行《关于推进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规定完成行政执法行为数据填报。按照《南通市商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常态化抽查。规范行使权力事项、跟踪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补齐执法队伍建设短板。
4. 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对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力度。深化落实免罚轻罚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的通知》,对有关清单进行扩容更新。探索实行执法“包容期”,“包容期”内推行柔性执法,通过建议、指导、约谈、教育、告诫、回访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在部分领域依法依规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探索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执法教育制度,注重教育在前、处罚在后,防止简单执法、机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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