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0-11 阅读: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巡察五组对市教育局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项巡察。2022年4月19日,巡察五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工作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反馈通报会后,市教育局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办领导在反馈通报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分析巡察反馈问题,查找问题存在根源,研究、明确整改工作总体思路和举措。召开局党组依法行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强化担当、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层层压实责任。组建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有效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印发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包括周交流月会商制度、完成情况半月报告制度、销号管理制度和跟踪督查制度等。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季度测评,并纳入处室综合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行政执法力度小”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从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重点围绕教育领域的执法行为,严密执法环节,强化执法指引,堵塞执法漏洞,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全部纳入审查范围,确保各项决策、政策合法合规,加强执法考评,引导执法人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

2.落实执法责任。认真梳理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弄清行政执法的事项和执法责任,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执法工作,推动部门产生执法案件,以严格的制度执行、严肃的纪律规矩,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

3.完善执法制度保障。落实行教育政执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述安考核制度,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处室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将依法行政纳入局机关综合绩效考核共性目标,把学法尊法、执法守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情况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法治思维和法治绩效成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积极执法成为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关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始终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已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市、县、校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各级各类评审评先评优等工作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定《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注重育人工作,采取多方评价将教师师德考核落到实处,今年职称评审中首次使用,全省唯一;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时对师德问题人员实行“暂缓注册”。

2.持续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开学教育第一课、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第一课,全市全员参加省师德师风在线培训;印发加强师德师风常态化建设通知,常态化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工作;及时转发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开展宣传警示教育。

3.制定《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加强统筹协调,汇聚各方力量,整合执法资源,打出惩处组合拳,切实加大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工作,凡有举报必定组织核查。2022上半年收到举报3例,均第一时间组织了核查,对查实情节责成学校作出处理,并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属地教育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对巡察交办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并组织不定期进行“回头看”,根据检查情况对其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责成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对巡察交办的海伦多兰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区教体局要求该机构立即整改,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进行“消课”。区教体局多次对该机构进行巡查,未发现该机构违规“消课”。机构负责人表示“消课”结束后不再从事培训行业。

(2)组织开展南通市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多轮次现场突击检查,排查发现问题机构3个,查处隐形变异13个,并督促全部完成整改。

(3)部署暑期专项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培训收费、培训广告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防违规变异学科培训行为,规范校外培训市场。海安、崇川等地已对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进行通报。

2.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双千银发助双减”活动的通知》(通教关〔2022〕2号),实施“双千”工程,联合关工委组织2000名退休老教师助力“双减”,1000名老教师发挥专业特长、重返校园参与学校课后服务,1000名老教师作为义务监督员,分片包干参与违规培训监督,拓宽校外监管渠道。

3.强化行政执法。

(1)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对全市新上岗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2)联合体育部门出台《关于明确南通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的通知》,协助科技部门出台《南通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协助文旅部门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和《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发放全省第一个艺术类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协同三家主管部门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加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源头管理。

(四)关于“校外培训退费矛盾化解处置效果不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引导、督促消课。(1)引导原学科类培训机构积极消课,避免引起社会矛盾。截止目前,全市共有65家原学科类培训机构(含少儿英语类)已完成消课,涉及金额3426.69万元、学生6832人。(2)加大对原学科类培训机构巡查,对每家机构进行上门检查,督促机构合规消课,未发现新开课、新收费现象。

2.充分发挥南通市校外培训机构涉稳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作用。(1)做好疏导工作,积极引导家长和学员进行消课或转课,化解涉稳矛盾;(2)与公安、人行、银保监部门联合,对全市39家可能涉及“爆雷”“冒烟”培训机构账户信息进行查询;三是与法院进行沟通,推进法院受理退费、欠薪等案件,目前崇川、通州、海安等地已开始受理相关案件。

(五)关于“招生政策执行监管存在盲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4月,教育局制定了《2022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南通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计划和推荐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招生工作的文件,对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要求,切实做到“阳光招生”。

2.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全面落实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流程,通过机审与人审相结合,机分与人分相结合,对于机器审核通过的材料及分配的结果,组织人员线上再次核对,强化随机,实名、双评,保障了精确性与精准度。部分需要线下审核材料,同样实施随机,实名、双评机制。分配结果与家长见面后,开展答疑工作。对分配后的学生名单实施入学生源清单制,规范学籍注册,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3.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招生全过程监督检查,加强随机进校进班抽查,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严肃追究责任。

(六)关于“教育资助政策落实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强化聚焦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特困家庭职工子女等特殊学生,强化托底保障。充分借助国家学生资助系统、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市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进行数据比对,做到精准识别,提升精准资助水平。

各相关学校通过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发放资助政策“告家长书”、官网长期公示资助政策、落实“两节课”制度、高中阶段学校将学生资助政策资料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至新生手中、召开家长会宣传政策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按照学生或家长申请、学校认定的流程,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

2.已通知各地各校规范资助公示信息,及时撤销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公示信息中不得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各地各校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只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 、院系 、年级 、专业 、班级等基本信息。做到在适当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尽量维护学生自尊。

(七)关于“行政复议程序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开展“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学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开展《行政复议法》、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等培训,邀请市司法局职能处室负责任开展《行政复议视角下的行政执法行为审查标准》讲座,提高行政复议水平。

2.加强执法监督追责。进一步将执法监督工作贯穿于教育执法的全过程,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严肃查处。在日常工作中压实责任,以强有力的监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切实提高问责追责的综合效果。

(八)关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3月3日至4日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邀请了市司法局、南通大学、法院等专家学者,围绕《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案例做了精彩的讲座。培训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紧贴当前教育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2.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改善执法队伍硬件条件,采购执法记录仪20台,录音笔10个微型执法摄像机5台。组织开展局机关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要求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3.下半年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行政执法规范文书,行政处罚案件形成完整的卷宗,规范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程序,加强执法审查,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规。

(九)关于“政策法规处力量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启动实施机关干部队伍调研。上半年安排1名80后、下半年安排1名90后年轻干部分别到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实践锻炼。召开机关青年干部作风建设座谈会,持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深入基层优服务”行动,首批驻点服务14家市直学校(单位)。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2.进一步用好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制度,有效缓解职能处室人员紧张状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与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好市委巡察整改的要求,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

(二)站稳立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牢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依法依规办教育,推动南通教育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努力打造“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

(三)务求实效,积极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点为主、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务求立行立改、真查真改、改准改实,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统筹推动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迈向深入。

(四)改进作风,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始有终。加大巡察问题整治力度,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15753,邮政信箱: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电子邮箱:ntsjyjf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