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建局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项巡察。2022年4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
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近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开亮任组长,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及时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多次召集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研究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推动标本兼治。主动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往心里去、往深里去、往实里去。
(二)认真抓好责任分解
深入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提高站位,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当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全局上下层层联动,压紧压实责任,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市住建局整改方案。针对每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做到“五个明确”: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为强化协同配合,制定市住建局巡察整改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反馈问题的协同配合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责任人。
(三)严格督促责任落实
坚持治标与治本、个性与共性、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做到即知即改不回避、改出成效不敷衍,确保条条兑现、件件落实。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局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表和措施清单抓好整改推进,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为,努力打造靠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严格落实整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认真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准予销号;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时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草拟《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开展《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工作,组织听证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修改完善条例草案、起草说明、对照表等材料,形成《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及其相关材料并提交市政府审议,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市人大审议。
2.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柔性执法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安监执法人员学习《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培育柔性执法理念。安监站建立免予移送处罚清单,在扬尘防治、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对首次违法且即知即改并能够取得整改实效的违法行为,视情采取警示、告诫、回访、复查等,不再移送处罚。落实首次交底制度,在工地开工首次交底时,对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劳动用工管理政策、工作要求宣贯到位,做好服务指导。
3.关于“行政监管与处罚工作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研究移送程序、取证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多次与城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关于案件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协调会商的新机制。打通数据堵点,融合市住建局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的优势,搭建了“市住建局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案件移送办理平台,该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4.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驻场人员调增为5人。制定并严格执行《招投标科内部管理办法》《开评标现场监督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驻场人员进行了合理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和事项审批流程。对开评标的项目实行“一标一记”,对开评标现场异常情况认真查处,涉嫌围标串标的,移送城管部门予以查处。依规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的不当行为作扣分处理。加大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后监管力度,已完成上半年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的统计,并进行了分析和研判,完成两次“标后评估”工作。
5.关于“行政执法缺乏统一尺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安监执法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指南》等法律文件。明确安监执法案件涉及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违法行为移交城管部门行政处罚。安监站制定安全监督业务作风考核办法,对各监督科室、各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考核。组织质监执法人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严格执行案源移送审核把关程序,落实执法工作监督机制,规范移送行政处罚案件。质监站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将科室执法尺度列入专项检查或飞检项目,对科室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对质监执法行为实施定期考核。
6.关于“执法检查不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建设工程安监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新出台文件,提升执法检查的能力和责任心。安监站提前谋划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月度工作重点,并将工作重点清单式印发给各监管科室,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要点。安监站制定安监业务作风考核办法,对各监督科室、各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考核,重点检查月度工作重点完成情况。
7.关于“对事故责任单位联合惩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惩戒的通知》,加强对建筑施工生产责任事故单位的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明确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区分其违法违规程度及责任大小,分别从评优评先、行政许可、信用考核等多个方面予以惩戒。
8.关于“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提升对主题教育的思想认识,增强投身主题教育的自觉性。认真批改主题教育考试试卷;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心得自查自纠活动,要求参训学员对于学习心得认真进行自查是否存在错别字、偏题、离题等问题,进行必要的修改、校对或重新撰写后再次报送学习心得。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相互批评对于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的重要意义,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市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相互批评,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在门户网站公开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住后续整改不放松。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市住建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加强督促检查,能及时改正的确保按时整改到位,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紧盯不放,需要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
(二)健全机制体制促长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突破口,倒查制度漏洞,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化解、行政执法机关作风、行政执法运行等,不断完善机制体制,构建具有住建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三)提升执法水平开新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新思想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站稳人民立场,把为民理念贯穿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坚持民生有温度、执法有尺度。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重点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增强法治思维,真正做到用心学法、严格守法、规范用法,不断提高住建执法的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开创住建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001827,邮政信箱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电子邮箱7231231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