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卫健委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项巡察。2022年4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
我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着眼长远,以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态度,采取果断措施,动真格、真整改,全盘接受巡察发现问题、全面担起巡察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兵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逐项逐条通报巡察反馈内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要求分管领导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处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问题清单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我委围绕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清单,按照整改要求,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三)以上率下全面推进。委党组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重点解决在卫生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责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抓好整改落实
我委正视巡察反馈问题,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抓整改。在逐项销号巡察反馈问题的同时,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自查自纠深挖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对已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效。
(一)行政争议源头管控不到位。委系统防范处理行政纠纷未形成整体合力,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体系未有效建立,纠纷解决不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协调配合不顺畅,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1.加强源头预防,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修订卫生健康系统28项卫生行政执法制度。
2. 落细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加强柔性执法。落实卫生监督轻微违法不罚,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将文明执法贯彻监督执法的全过程;注重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 健全执法培训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案卷质量评查,组织案卷质量评讲交流会,定期做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示。
(二)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开发区监管力量与监管数量不匹配,开发区的卫生监督采取市所“派驻机构代管”模式,与面广量大的工作需求不相适应。
1. 进一步盘活、用好现有人力资源,整合优化科室职能,减少职能科室人员,重点向现场科室(包括开发区分所)倾斜。
2. 合理招引人才,满足卫监事业发展需要。今年,市卫生监督所新招录工作人员,待人员到位后,统一进行调整,适当增加开发区分所人员。同时,加强市卫生监督所人员分配,统筹做好开发区卫生监督工作。
(三)市区两级医疗机构监管存在交叉。2021年,由卫健委管辖的112家医疗机构行政权力下放崇川区卫健委行使,但区卫健委权力承接不到位,造成“多头审批多头监管”。
1. 我委对近三年来行政权力下放和赋权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了承接单位和行使部门,进一步规范了权力下放程序。加强系统内部沟通协调,及时规范下放行政权力,确保做到“应放尽放”
2. 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召开专题协商会议,了解相关事项未承接的实际原因,商讨解决方案。
(四)案件超限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未履行延期审批手续。南通某公司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行政处罚决定超时,且未履行延期审批手续。
1. 修订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已修订完善《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建立案件办理跟踪机制,确保行政处罚环节在规定时间流转。由市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统一扎口,及时跟进汇总案件办理。
3. 及时主动了解案情,加快案件内部审批流转时限。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及时将案件送至委相关处室进行审核,缩短案件办理时长。对复杂疑难案件确需延长办理的,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五)执法程序不规范。部分案件超限期立案。
1.加强对《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学习和理解,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意识。我委举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并就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明确对程序条款的认识,纠正理解偏差。
2. 规范立案程序,强化责任追究。我委修订完善《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提高投诉举报事项的管理质效,强化责任追究。
(六)办案质量不高。有的案件调查取证不深入,存在说理不清等问题。谈话笔录不完善,违法理由告知不全面,处罚依据未告知,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够到位。
1. 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调查取证行为,确保依法查明违法事实,保证证据链的完整、真实、有效、准确、全面。
2. 以提高办案质量为目标,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开展执法着装培训,邀请专家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全市卫健系统案卷质量评讲交流会,召开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执法质量问题,举办全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每月定期做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示,定期开展执法能力培训考试。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3. 落细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积极做好对管理相对人的卫生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2022年已举办游泳场所监管工作会议、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等各类培训会议,加强对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七)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不力。自2019年职业健康监管职能从安监部门划转至卫生健康部门以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明显下降。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管不到位,部分民营检查机构未严格履行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禁忌告知义务,存在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情形,职业病体检报告阳性率偏低,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1. 启动“职业健康执法质量突破年”项目,组织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职业卫生执法设备应用培训班,征集2022年度职业健康优秀执法案例,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查交流会。
2. 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多起违法行为。
3. 结合“双随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够依法履行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禁忌告知义务。
4. 加强质量控制,率先建立“南通市职业健康监管服务系统”已上线运行,该系统对接国家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江苏省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实时整合用人单位申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检测评价、职业病诊断鉴定、“三同时”等信息,形成“一户一档”基础数据库,对企业和机构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5. 加大机构监管力度。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鉴于宣传周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各地职业健康监管部门组织在线观看启动仪式、专题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微信公众号组织线上知识竞答、优秀科普作品展示等多种方式组织宣传工作。鼓励企业采取制作横幅、展板、海报等形式宣传,并积极开展承诺签名等活动参与宣传周活动。同时深入服务机构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开展职业健康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逐步规范我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服务行为。我市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的经验做法作为全省唯一地级市被推送至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进行宣传推广。
(八)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疏于监管。市区3家非急救转运机构(均为民营性质)自行定价,收费较高,存在价格不公示和乱收费行为,服务对象对收费问题反响强烈,投诉较多。从事无照经营或非法营运的“黑救护车”长期盘踞在市区各医疗机构公开从事非急救转运,卫健委未开展联合整治。对非院前急救服务缺乏宣传引导,群众普遍不了解院前急救与非急救转运的区别,从拨打电话叫车到转运问题的投诉处理,占用了宝贵的“120”资源。
我委高度重视,委领导召集相关处室,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方案,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摸清我市医疗机构相关非急救转运情况。截止目前,已对全市医疗机构内部及周边非急救转运情况完成摸排。根据摸排情况,我委与市公安、开发区公安分局联合走访市区某医院,明确该医院出口处改造为警务室,用于公安驻点以及黑车监测,要求该医院扩大保安员队伍,院内黑车由医院保安负责驱离,并在停车场安放群众告知提醒,并将测温门改造为安检门。适时开展“回头看”,对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或地区进行约谈。
(九)“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不扎实。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不具体。整改提升未按序时进度推进,2022年1月16日至2月底是主题教育的整改提升阶段,至3月4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卫生监督所未落实整改提升的相关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没有落实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期限,没有主动公布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度。
根据编号〔2〕的《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通知书》,根据前期自查自纠和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共排查出7个问题,11个建议意见,并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分解到相关处室,明确整改重点和整改期限。3月14日,将问题清单、整改举措和整改期限在我委公示栏予以公示。3月份以来,委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7月份,我委组织召开“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23日,邀请专家进行依法行政专项授课指导,进一步加强全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和规范办事的能力,提高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
(十)下属单位南通市急救中心采购不规范。2个急救分站租赁办公场所未进行公开招标、竞价比价。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市急救中心根据急救站点布局规范及实际工作需要已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两急救分站办公场所租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于5月21日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项目成交公告于6月21日在南通市卫健委网站公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巡察要求,对标找差,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争取以最优的成绩体现整改成效。
(一)紧扣建章立制抓长效,确保整改成果巩固到位。
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构建长效机制。
(二)聚焦问题意见抓整改,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继续坚持聚焦问题、聚力整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采取“销号推进”落实整改措施。围绕巡察反馈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跟踪督办,对照巡查整改要求,一项一项抓整改、抓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常抓不懈,对新发生、新变化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整改中不断进步和完善。
(三)围绕遵规守纪抓推进,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严肃各项纪律和规矩,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卫生健康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聚焦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努力在体制机制、能力素质、执法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实现新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009000,邮政信箱:南通市崇文路1号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邮箱:ntwjwf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