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7-27 阅读: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秘书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

(一)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12月18日,巡察反馈会后第二天,秘书处即召开专题党支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集中思想和行动,压实整改责任,层层落实好每一项整改任务。整改方案确定后,秘书处又召开整改推进会暨中层干部会议,要求各科室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把责任和任务传导给每一位职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整改。

(二)对账销号,高效推进整改。针对反馈的9个问题,制定了24条整改措施,其中8条6月底前完成,15条12月底前完成,还有1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9个问题都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科室、具体人员,都量化了整改目标、实化了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梳理归类,跟踪督办。

(三)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果。在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秘书处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目前,秘书处已制定、修订相关内控制度,涵盖意识形态工作、人事管理和财务等工作制度。

二、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新时代仲裁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秘书处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两办意见》及《实施意见》,结合司法部最新要求和单位实际,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完善仲裁程序内控制度和解决仲裁案件超审限问题,结合换届工作起草了仲裁规则修订稿,待新一届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实施;制定了清理积案计划,并按计划稳步推进清理工作。

(二)构建仲裁工作新格局短板较多,影响仲裁公信力提升。

1.关于“仲裁程序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两办意见》文件精神,做好起草领导干部干预仲裁裁决、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相关规定的调研工作,该制度的建立切实防范了领导干部干预仲裁办案,提高了仲裁公信力。二是修订仲裁规则,完善仲裁员选指定方式,提高仲裁员选指定透明度,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识自治。仲裁规则修订稿的起草工作已完成,待新一届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实施。三是在调研河海大学及南通市相关事业单位基础上,起草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工作人员的自律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待经三重一大会议后正式实施;严格执行《仲裁员管理办法》,把仲裁员的自律管理纳入年度和聘期考核,2022年2月,秘书处结合仲裁员新一届的换届工作,对仲裁员进行了聘期(续聘)考核。

2.关于“社会监督渠道未畅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单位网站内容的更新。委托软件公司对“南通仲裁”官方网站页面无法显示的图片进行替换;做好“仲裁案例”“理论研究”版块内容的更新,并指定专人逐月更新内容。二是添加投诉举报通道。在官方网站首页左下角添加“投诉举报”模块,社会公众点击进入后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投诉举报内容。后台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反馈,以便及时做好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三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在官方网站“本会动态”栏目项下添加本会年度工作报告,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仲裁工作动态,接受公众监督。四是公开财务预决算报告。在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项下添加本会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五是加强群众反映的仲裁案件超期办理、拖延办理等问题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做好反映问题的登记、处理、回应工作。

(三)仲裁案件“超审限”问题突出,影响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关于“仲裁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的制度优势未突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优化内部办案流程管理,委托软件公司在现有办案系统功能之上增加案件审限到期的短信提醒和督办功能,提高仲裁员的审限意识;加强延长审限案件的审批管理,改变审批模式,经前期调研兄弟仲裁机构,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在现有办案系统功能之上增加仲裁员云办案系统,仲裁员根据个案情况,对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在云办案系统中提出申请后,秘书处逐级审批。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成上线并正式启用。

2.关于“清理仲裁积案力度不大,未从制度层面系统解决‘超审限’”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1)加强仲裁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培训方面,为提升仲裁员的庭审组织和仲裁法律文书撰写能力,于2021年12月11日组织了“仲裁审理及裁决书撰写”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通知131人,实到 110人,参训率达 83.97%。2022年4月15日,以自愿参加为原则,组织学习了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课程的第七讲“裁决书的拟定,仲裁庭合意”,共计140人通过线上方式参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仲裁员的办案能力,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考核方面,根据本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22年3月委托第三方南通大学经管学院分别对第六届申请续聘的210名仲裁员进行了聘期考核、对新申请仲裁员的28名南通本地人员进行了仲裁业务技能培训并考核。

(2)从制度层面入手,依照本会章程规定修订仲裁规则并报新一届委员会同意后实施,修订后的仲裁规则将一般程序仲裁案件的标的额由60万元调高至为100万元,吸收先进仲裁机构做法,取消公告送达方式,缩短案件审理期限。

(3)对各办案秘书在手超期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剖析超期原因,2022年重新制定结案计划,每月对各办案秘书在手积案清理的情况督办和通报。各办案秘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疫情影响,至2022年4月底,完成结案计划的48%,超额完成整改任务。

(四)关于“探索仲裁工作新方式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大局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1.2021年申报市法学会课题,并获“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研究”自选课题立项,课题以目前基层社会治理的现状为出发点,分析了仲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剖析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践提出完善的具体路径思考和对策建议,该课题已顺利结项,研究成果在南通法苑杂志发表。

2.加强与南通市总商会(工商联)沟通联系,利用本会与其共同组建的“南通市民营企业仲裁服务中心”平台,在会员单位中宣传仲裁制度,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拓展海事海商仲裁新领域。2021年,在启东吕四港设立全省第一个海商海事仲裁中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近解决船舶买卖、建造、修理纠纷,并以此辐射周边商事争议的解决;与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共同组建的“南通市知识产权仲裁服务中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或仲裁途径化解知产纠纷。

3.走访南通机场、轨道交通、南通港扩容提升工程等企业,为企业经营、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各类合同中规范落实仲裁条款,2022年5月,秘书处已分别走访南通机场、轨道交通等企业。秘书处申报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争议的可仲裁性研究》课题,获得2020年江苏省政府法治研究一般课题立项,2021年通过该课题的研究,厘清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争议能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运用该课题研究成果仅用60天时间就为市政府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恒盛尚海湾五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纠纷。

(五)队伍建设不能满足事业发展要求。

1.关于“仲裁员选聘、培训和考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新一届仲裁员选聘工作。本次选聘以切实提高办案质效、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从突出办案能力、优先考虑短缺和重点拓展的行业、合理确定地域和职业分布占比三方面入手。南通地区的新申请者筛选的首要条件为具备本会认可机构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并优先考虑北京(含贸仲、海仲)、上海、广州、深圳四地等国内一流仲裁机构的仲裁员。续聘人员的筛选同样是以能够办理案件为首要目标,兼顾宣传推介、办事处的管理等因素,经聘期考核合格后予以聘任。经初步筛选着力改善结构后,初步确定建设工程类别133人(增幅19%)、海商海事类别49人(增幅210%)、知识产权类别21人(增幅62%)。二是针对近年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2022年度仲裁员培训计划,今后将按照年度根据拟定的计划对仲裁员进行培训,并长期坚持。三是启动考核程序。启动仲裁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要求仲裁员对年度及聘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由秘书处组织考核后记录备案,并将作为仲裁员是否续聘及奖惩的依据,本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共有313名仲裁员参加;与南通市律师协会对接,将考核结果向其反馈,听取意见,建立动态信息沟通机制,作为律师仲裁员执业、续聘和评优依据。

2.关于“聘用制仲裁秘书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1)针对今年聘用制秘书离职人数较多的情况,多次向财政和人社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在财政和人社部门的关心下,绩效待遇有所提高。还出台积案补助方案,对离职人员遗留的超期案件,限期完成,给予补助,并明确了责任。通过系列举措,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待遇,增加了单位凝聚力。截至七月上旬,秘书处人员队伍基本稳定。

(2)向委员会汇报,拟通过执行机构内部改革、增加编制、干部职数、提高奖励绩效,畅通办案秘书职务晋升渠道等方式调动人员积极性,因临近换届待新一届仲裁委员会换届后协调解决。

(3)根据司法部最新发布的《关于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密切关注改革动态,结合南通情况,积极争取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聘用机制。

(六)全面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1.关于“负责日常事务、提出参谋建议的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本会根据省政府批复文件并经市政府同意,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南通仲裁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换届工作已顺利完成。二是根据中央“两办”意见要求,结合换届,向分管领导和新一届委员会提出加强仲裁队伍和仲裁业务水平的相关建议。

2.关于“未按照《办事处管理办法》对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监督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如东、海安办事处,就推介或者承办仲裁案件进行沟通并提出要求,因疫情影响,约定待后走访调研事宜。如东办事处通过前期的走访宣传,现已有案件推介。同时,如东办事处还围绕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开展调研并撰写市县法学会课题论文,获得如东县法学会论文评比一等奖。二是调研设立办事处运行评价考核机制的相关规定,促其提升工作质效。三是积极推进派出机构开展工作。加强与南通市总商会(工商联)联系,利用本会与其共同组建的“南通市民营企业仲裁服务中心”平台,拟成立南通市商会仲裁中心,为商会企业提供更便捷的仲裁法律服务;通过南通市知识产权仲裁服务中心开展宣传,依法对当事人提请的知识产权类合同纠纷开展调解和仲裁,下一步将在通州区仲裁庭就地审理相关案件;发挥建设工程造价仲裁中心的调解职能,指定专人进行对接,引导调解成功的纠纷制作文书,及时将不能调解的纠纷引入仲裁程序。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与职能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求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清单。二是加强网络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完善风险点排查和分析研判制度,制定意识形态风险排查表。三是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意识形态领域最新文件精神,2022年2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江苏省委办公厅发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过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四是按规定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022年4月1日,党支部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制度等相关制度。

(八)关于“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贯彻落实“第一书记”派驻制度,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两在两同“建新功”攻坚有我“显担当行动清单以及机关融合党建”书记项目,党支部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带领全体党员研究分析仲裁案件办理的难点、堵点,依托软件公司技术开发云办案平台项目,实现仲裁员在线办案、在线阅卷、在线签名、在线培训等功能。同时,增加一个网上仲裁庭,并对网上开庭设备进行升级。系统建设完成后,可以为本会仲裁员,提供在线服务、移动办案的新渠道,同时提高为当事人、代理人提供网上服务的能力,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无接触”式办案,该系统的建设将为南通仲裁抗击新冠疫情,提供了远程在线技术的保障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仲裁服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党支部的基础。二是加强仲裁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相结合,聚焦“超审限”问题,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分别于2022年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24日召开积案清理推进会,引领加快办案进程,擦亮“仲裁为民”党建品牌,有力促进仲裁质效的提升。三是组织党员自学、专题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入心入脑,并将学习成果贯彻运用到仲裁工作中。2022年3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机关党委的学习,机关党委邀请市委宣传部石海云处长作《意识形态工作》辅导讲座。2021年12月29日,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赴开发区党建营地,开展“永远跟党走、唱响中国梦”为主题的党建活动,全体党员面向党旗重温入党誓词,更加坚定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初心与信念。2022年3月,工会牵头组织秘书处女职工赴军山开展“谱仲裁华章,展巾帼风采”主题团建活动。女职工纷纷表示继续发扬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在岗位上以更饱满的热情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系列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

(九)推进内部治理体系成效不够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力。

1.关于“制度建设空白点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废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办法》、《管理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等与现行管理规定相悖的制度。起草《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出差、外出考察管理制度》(修订稿)、《南通市区外仲裁员来会办案费用开支规定》(修订稿)等制度,三项制度已制定、修订完毕,待三重一大会议通过后实施。修订仲裁规则,建立仲裁员信息披露等制度,确保仲裁员独立、公正审理案件。

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教育,2022年2月,秘书处负责人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围绕科室“三定”职责,对科室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及评估,并制订了风险防控措施。所有工作人员均对照自身岗位工作,围绕权力事项清单、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自查填写了《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形成廉政风险点摸排全覆盖。二是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通过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加强财物管理、人员录用、物资采购等重要风险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2022年,党支部召开3次三重一大会议,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三是党支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早教育早提醒,定期推送廉政短信。

3.关于“财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1)按照《南通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完善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的意见》、《南通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务接待制度》的规定,严把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报支的审核关,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凭证没有明细的不予报支。

(2)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南通仲裁委员会(暨秘书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禁累积结报、白条报支,规范现金管理,财务报支一律使用银行转账方式,邮寄费报支须有明细附件,退减仲裁受理费按照《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管理办法》办理,需集体讨论的将会议记录附退费凭证后。做好财务报销的审核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审核投标文件内容,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4)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秘书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固定资产记入固定资产账,严格按照使用年限的规定报废电脑、固定资产残值入单位帐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人民群众对仲裁工作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秘书处将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力度加码、行动加速,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工作。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个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秘书处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牵头科室确保反馈问题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通过“回头看”适时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深入推进秘书处内控制度建设。通过具体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整改期间,已建立、修订的制度,要严格抓好制度落地工作,尚未建立的制度,要认真研究拟定,赶早出台落实,努力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秘书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业务质量标准化、服务水平高质量上持续发力,为南通仲裁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59002752,电子邮箱ntac@ntac.org.cn。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