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3年10月24日,南通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海安市反馈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陆永生代表巡察组向海安市进行了反馈,海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长江作表态发言。会议由海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春红主持。
根据南通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5日至9月12日,南通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海安市进行了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措施有差距;产业振兴发力不够,科技人才支撑不足;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基层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提升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成效不明显;促进农民增收,强化公共服务,提高农民获得感尚有不足;巡察和其他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
陆永生要求,一要把乡村振兴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要切实提升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三要更重视产业化这个关键;四要以更高标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五要拓宽集体收入渠道,加强基层治理;六要着力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七要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八要全面加强机关及基层作风建设。
严长江表示,海安市将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意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全力推动海安“三农”发展,为南通“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通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张文慧、陆兴及有关成员,南通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海安市副市长周小军出席会议;海安市委巡察办主任,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镇党委书记,村(社区)负责人、市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