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通市通州区委批准,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对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周建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建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政治品行恶劣,多次匿名诬告他人进行打击报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津补贴;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工作作风霸道,“家长制”作风严重,在单位内大搞“一言堂”;家风不正,亲清不分,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担任关联企业高管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周建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通市通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建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