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食宰相”卢怀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3 阅读:0

卢怀慎(?-—716年),字怀慎,滑洲灵昌县(今河南省滑县)人。唐朝时期,历任监察御使、侍御使、御使大夫。唐玄宗元年(公元713年),入阁拜相,但他虽身居宰相之高位而为官廉洁,家中却一贫如洗,门无遮帘,饮食无肉,妻儿饥寒。

卢怀慎执法严明,不畏权贵,不畏皇亲国戚。唐玄宗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卢怀慎任黄门监,与一代名相姚崇同为首辅。唐玄宗的父亲唐睿宗李旦一共有六个儿子,唐玄宗李隆基是第三子,第五子名叫李隆业,封薛王。这薛王有一个舅舅,叫王仙童。王仙童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置国法于不顾,鱼肉乡里,暴虐百姓。御使台通过调查,在掌握了他的确凿罪证后,申报结案。然唐玄宗顾及手足之情,下旨要紫微省和黄门省复查核实。这道旨意的用意不难明白,就是希望紫微和黄门两省借口所谓复查,找个借口放王仙童一马。作为黄门省的首长,卢怀慎大可借此机会讨好皇帝的,因为这实在是一举而多得的好事,既顾及了皇帝的手足情,又讨好了薛王,还卖给了王仙童一个天大的人情。但卢怀慎没有这样做。他在了解了案子的真实情况后,和宰相姚崇一道给唐玄宗上了一道奏折,说:王仙童的罪状是明明白白弄清楚了的。如果御使台调查了的案子都要复审,连御使都怀疑了,那么,其他还有什么人可以相信呢?唐玄宗见姚崇和卢怀慎两位宰相不接受自己的暗示,坚持依法办事,虽然不痛快,但他早期毕竟是一位明君,十分清楚孰轻孰重。因此,无奈之下也只好同意御使台结案。

卢怀慎虽然官至首辅,位极人臣,但为人却十分清廉。他不经营产业谋取私利。衣服、家用器具,一律不用金玉之类的贵重物品作装饰。他为人又极大方,每领到俸禄或得到皇帝的赏赐,若遇亲朋好友向他要,他则是随得随散,并不留存。这一来,他的妻儿老小就遭了罪,常常是食不果腹,挨冷受冻。他奉命到东都去掌管选拔任命官吏之事,随身所带之物,不过是一条布口袋而已。这差事,即便放到今天来看,也是个人见人求的肥差,只要肯伸手,前来孝敬的人肯定络绎不绝,金银财宝岂不车载斗量,一条布口袋能装得了什么东西呢?现在看来,卢怀慎之所以随身只带了一条布口袋,也就是在告诉人们,他这儿是不收取任何贿赂的。

卢怀慎自知才能不如同任宰相姚崇,因此凡事避让,落了个“伴食宰相”的绰号。但是卢怀慎在逝世之后,却享受到了崇高的礼遇,并为后人所尊崇。北宋司马光为其明言:“崇,唐之贤相,怀慎与之同心戮力,以济明皇太平之政,夫何罪哉!《秦誓》曰:‘如有一介臣,断断猗,无它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孙黎民,亦职有利哉。’怀慎之谓矣。”(怀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