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十三届市委对南通交投集团、南通大数据集团党委开展了第五轮巡察。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把督促巡察整改和线索核查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推动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和改革发展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将巡察成果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
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巡察整改各方责任压紧压实。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将巡察整改列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全程参与被巡察企业的巡察反馈会和专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从问题反馈开始加强巡察整改监督,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日常监督,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企业的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及时将市委巡察组对企业党委巡察情况的意见通报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党委切实履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导责任,针对市委巡察办提出的被巡察企业在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指导被巡察企业拿出巡察整改的具体举措,督促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结果导向,推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走深走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把企业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内容,以对账销号为结果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整改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措施制定是否具体、整改成效是否明显、追责问责是否落实等方面,例如对巡察反馈指出大数据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存在公务用车过度保养等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逐一了解其整改、处理情况,并督促指导大数据集团对其下属某企业分管领导监管失责问题进行查处,通过加强监督、实化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2023年至今,共处置巡察件移交国企问题线索9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件,提醒谈话6人,作出检讨2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1条,立案2件,处分2人。
强化以案促改,推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在对巡察反馈问题线索核查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把握政策,实事求是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事实轻微,达不到纪律处分的,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落实,以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置,通过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等形式进行提醒和警示;对需要审查调查的及时立案查办,将案件查深查透。同时,对于核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对巡察反馈提出的被巡察企业存在的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地位不突出、“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不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彻底、对下属企业的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督促各企业进一步完善党政议事规则,规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党委研究前置程序,细化完善企业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管理等实施细则,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