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南通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南通市通州区反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南通市委第二巡察组陆永生组长代表巡察组向通州区进行了反馈,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佘德华作表态发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金祥主持会议。
根据南通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南通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通州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惠企政策针对性不强,落实效果不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不完备,政务服务不够高效;要素保障不足,掣肘企业发展;执法水平不高,缺乏温度;对外开放能力不强,跨境电商发展较慢;重商亲商未能深入人心,“四风”问题依旧多发;整改长效机制不完善,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陆永生要求,要着力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理念;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纠治营商环境中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着力抓好整改落实,把解决突出问题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
佘德华表示,巡察组的意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通州区委、区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整改成果转化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场主体交出一份优异的答卷。
南通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顾春华及有关成员,南通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区委巡察办、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