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为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教育引导全区公安机关民警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3月2日下午,区公安局邀请海门区纪委监委来局开展“清廉海门”纪律教育“四进”行动,专题宣讲新修订的《条例》。宣讲活动由区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江新忠主持,区局各警种部门、各派出所近700名党员民警参加。
来自区纪委监委的鲍小虎、黄泽浩、张宇杰、黄劲宇等4名宣讲团成员,分篇章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大家深刻理解、全面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
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张华表示:“通过学习,我深刻领悟到,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工作,督促全所民警辅警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掌握核心要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民警辅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为督察干部要先学,通过学习,我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新要求、新规矩,更加清楚知道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形势,不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自觉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带头遵规守纪,规范自身言行,时刻用纪律规矩的戒尺警醒自己,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区公安局督察大队教导员刘红梅说道。
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四级警长施寒瑜说到,“通过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我认为这不仅是对我们进行的又一次思廉倡廉、勤政廉政的思想教育,同时也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一次实践活动,十分必要和及时。根据学习《条例》精神,对照党章党规要求,联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实践,时时对照,常常反省,以求自己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下,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扬长避短,实现自我完善,在各个方面得到更大的进步和提高,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接下来,区公安局将以本次“清廉海门”纪律教育“四进”行动为契机,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切实做到深入学纪、严格守纪、精准执纪,把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当表率、做示范、走在前”的果敢担当,“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作风状态,奋力开创全区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