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通过推行“五项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派驻监督与驻在单位内部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强化“大监督”工作格局,实现派驻监督与驻在单位内部监督的资源整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一、建立信息互通制度。督促辖区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向派驻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选拔任用、考核结果、审计报告、信访处理、介绍或通报掌控的问题线索等情况,把支持配合好派驻监督工作作为共同的政治责任,确保派驻监督更为清晰。
二、建立共商研判制度。根据监督工作需要,派驻组与辖区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之间互相提供政策咨询、答疑解惑,双方对工作中把握不准的及时相互对接沟通,保障派驻监督更为精准,确保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建立疑难信访会办制度。针对疑难复杂信访件,将视情会同驻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调查、联合答复,通过疑难信访联动会商会办制,及时妥善有效处置信访件,切实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
四、建立成果共享制度。通过协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分类处置发现的问题线索,推动监督成果与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衔接,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五、建立整改同向制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加强对各项监督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派驻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推动解决问题,净化政治生态。驻在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日常工作的落脚点,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分析研判,从源头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实有效。
下阶段,该派驻组将继续重点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共商监督事项,增强监督合力,及时准确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促进与驻在单位整合力量、同向发力,有效发挥“探头”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