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5日至9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如东县进行了乡村振兴专项巡察。2023年10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如东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方位压实整改责任。如东县委高度重视,印发《〈关于对如东县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和如东县委在市委第二巡察组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的通知》。召开全县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要求各地各单位对共性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对个性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做到尽快整改销号。对涉及制度改革,需要跨部门协作的反馈问题,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形成巡察整改工作的合力。
(二)细化整改措施,全环节保障整改成效。县委农办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商会,传达市会商意见,广泛听取涉改单位建议,确保每条措施均能真正解决问题、每条措施均能在时限范围内落地见效。同时印发《关于做好如东县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的通知》,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逐一分解。涉改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的措施,县委农办就整改方案先后征求了3轮修改意见,共收到84条修改意见。结合市委巡察组会商意见,《中共如东县委关于印发如东县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印发。
(三)坚持真抓实改,高标准开展整改工作。2024年1月5日,县委农办印发《关于做好市委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现阶段工作的通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市委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3家县级部门、17个涉改镇(区、街道)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到位,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力度有待加大
1.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全面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中学习6次,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举办如东县2023年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1次、培训145人;专题研讨1次,题为《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点燃乡村振兴新引擎》。
(2)出台《中共如东县委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的工作意见》,将乡村振兴责任制纳入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县委农办编印12期《如东三农工作动态》。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分解市委、县委一号文件重点任务清单,开展2023年市委、县委一号文件重点任务清单完成情况6月份督查和12月份督查;接受市级、省级部门对我县贯彻落实一号文件情况的督查。
(3)持续培育2022-2023年度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24个、如东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31个,每月督查项目进度和指标完成情况。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对100个拟申报市级人居环境整治先进村进行评审及现场评估,确定我县75个行政村(社区)列为2023年度如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先进村建议名单。
(4)2023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798亿元,村均122.72万元,其中稳定性收入2.09亿元,占总收入的74.7%,同比增长24.4%。全县228个村完成65万元以上,其中,104个村完成100万元以上;28个村完成200万元以上;9个村完成300万元以上。
(5)将各镇(区、街道)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调度3次。
(6)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指标按约束性指标进行推进落实。2023年市下达我县的粮食产量任务为98.08万吨,根据统计局定案数据,2023年度我县粮食总产98.24万吨,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县的任务。加速推进“一镇一公立医院”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长沙镇卫生院随第四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同步进行;曹埠镇卫生院设施设备调试完成;袁庄镇卫生院外装结束相关配套完善;河口镇卫生院装修消防图审通过,准备内装招标和设备设施招标。全市率先推进“一镇一普惠托育机构”工作,17家为公立幼儿园的延伸托育服务,成功创建省示范性托育机构2家,省级普惠托育机构4家,市普惠托育3家。
(7)召开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会商会,集中学习“千万工程”经验,谋划如东特色的“千万工程”样板。宅基地有偿退出文件已于2022年11月份出台。县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和省级示范项目、宅基地有偿退出”纳入《关于印发<如东县关于落实“百千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内容,进行增补,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8)全面实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账务分开核算,加大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向村级区域内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方面倾斜,减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负担,从而保护股民的利益,逐步实现股份分红。
(9)将对全县各镇(区、街道)、村产业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10)印发《2023年度如东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3次考核调度,组织开展模拟评估。
(11)2024年将按照上级要求以及我县实际情况,培育龙头企业,开展各级龙头企业的审核、复核和培育工作。
(12)要求未开展实质性创建工作的6个镇出具报告,及时取消园区称号。栟茶镇及时邀请第三方开展规划编制。在“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中继续将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作为引领如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主平台。认真落实上级政策,推进如东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13)如东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已于2022年7月完成了《如东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和评审。
(14)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14.2元,同比增幅7.2%。每季度组织召开农民收入工作推进会议,组成工作组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正常开展抽样户记账指导工作,督促村辅调员做好日常记账的指导工作,提高抽样调查户记账质量。
2.关于“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要求,已上报我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草案,拟结合2024年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增加人员力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组织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过程中,帮助农业农村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名。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农业农村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12名。
(2)印发《2023年度如东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指标讲解会议,开展3次考核调度,召开考核系统培训会议。
(3)2021年度市县两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36个均通过了2022年复评;2024年1月2日-8日,对2022-2023年度市级村进行预评价、对县级村进行评价。
(4)做好2022-2023年度乡村振兴先进村示范村验收评估工作。制定《如东县2023年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激励办法》、《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政策,确保各创建单位条件合规。县委宣传部抓实抓细工作,继续执行5方面工作指导意见,每月开展指标完成情况督查,2022-2023年度市县两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全部达标。县委政法委始终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牢,聚焦社会治理主责主业,在全市率先制定印发《关于明确如东县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类先进村居标准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平安联创、网格共治、法治保障”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能力水平。县住建局每月参与县推进办组织的市县两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评估督查。
(5)县城管局于2023年11-12月配合县人居办完成“百千工作”评估。
(6)县住建局拟组织特色田园乡村联席会议机制充分讨论、指导2024年度第一批次特田申报。
(7)县住建局2023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60个行政村双60%任务,大部分采用负压收集系统进入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与各村改厕整村推进充分对接。县人居办2023年全县24个农村户厕改造项目村均已完工,且经过省、市、县、镇四级验收,完成农村户厕改造任务数16647座,其中新建3816座,整改提升12831座,占省级下达指标任务数的131.07%。
3.关于“发扬‘四敢’精神推进乡村振兴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主题,县镇联动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速度论坛”成长论坛,进一步拓展思路、互相借鉴;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择优选聘事业人员6人、考录公务员3人、评选表彰“十佳”村党组织书记,1人获评全省“百名示范”村书记、13人获评“千名领先”村书记,队伍活力不断激发、比学赶超氛围不断浓厚。
(2)河口镇成立工作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农经、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及荷园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
(3)河口镇工作组针对本次巡察发现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通报。当事人表示坚决支持并全力配合本次巡察整改。
(4)河口镇已召开党政联席会,第三方评估公司已经开始全面评估。
(5)整合财政资金210万元在洋口镇洋口村建设省级“无人化”农场建设。全县已建成省级“无人化”农场1家,市县级“无人化”农场18家,建成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3家,市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8家,建成市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3家。
(6)我县以掘港街道为试点开展宅基地线上审批工作,已线上受理63户宅基地审批业务。
4.关于“村‘两委’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村党组织“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的重要内容,在学懂弄通做实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发展动能、治理效能。
(2)村党组织书记政治定力、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中敢为善为。一是担起党建之责,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建强组织、带好班子、抓好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打造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担起发展之责,始终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第一要务”,全面梳理本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现状,因地制宜探索适合致富产业,2023年村营收入100%达到65万元以上。三是担起治理之责,紧抓住党建引领这个关键,扎实推进“多网融合”,积极创新治理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和水平,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3)全面压实镇、村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发展动能、治理效能,薄弱村党组织全面实现转化提升,2023年村营收入100%达到65万元以上,稳定性收入从2022年的1.66亿元增到2.09亿元,增长率达25.9%。
(4)2023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798亿元,村均122.72万元,其中稳定性收入2.09亿元,占总收入的74.7%,同比增长24.4%。全县228个村完成65万元以上,其中,104个村完成100万元以上;28个村完成200万元以上;9个村完成300万元以上。
(5)2021至2023年完成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5个和县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40个,总投资9497.43万元。
(6)县民政局对相关镇“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各单位都能够组织村(居)干部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如东县《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办法》进行重新学习。
(7)各镇(区、街道)都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能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5.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7月已新招录1名年轻专技人员充实到农田建设科。2023年12月,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经会商,已确定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共招聘12名农业类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水务系统计划招录水利工程专业的人员5名。
(2)岔河镇加大后备人才培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配备人员,稳定三农人才队伍。
(3)各镇(区、街道)根据部门及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每个部门人员。同时积极开展中层干部竞岗工作,切实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主动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范围,避免出现职责不清、工作重叠的情况。
(4)县委编办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组建如东县农业技术服务分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5个分中心的区域性范围、办公场所和服务职责,并通过下派、调剂、返聘等多种方式,已安排5名专业技术人员至每个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如东县农业技术服务分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分别在掘港街道、长沙镇、曹埠镇、双甸镇、河口镇设立五个农业技术服务分中心,于2023年5月底挂牌。县人社局在组织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过程中,协助农业农村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名。2024年还将招聘12人,有效缓解了农技人员“兵少技慌”的情况。县财政局为农业技术服务分中心运行提供资金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服务分中心实体化运行。
(5)制定了《农业技术服务分中心管理制度(试行)和农业技术服务分中心工作考核办法》。
(6)掘港街道农技人员到十里墩村水稻药害田及时技术指导,并在灌浆期进行喷施叶面肥,测产亩产达771公斤,在全市“稻麦”高产竞赛中取得二等奖。
(7)村干部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5.2%,村书记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5.1%,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活力不断激发。
6.关于“耕地保护战略未落细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为确保形成集中连片、优质稳定的新增耕地资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有关事项的请示》,并取得县政府批复。
(2)2023年2月23日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发函各镇(区、街道),及时反馈了201个地块存在的沉降差、不平整等问题,各镇(区、街道)按要求进行了整改。6月27-28日,组织省级专家对该批项目补充耕地进行了质量评定。
(3)2023年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面积227.48万亩次,覆盖率达93.23%。全县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平均等级为3.6等,比上年度提升0.12等。
(4)掘苴垦区盐碱地改良经验,在全省沿海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座谈会和全省沿海未利用盐碱地综合利用现场推广会上作经验介绍。开展了盐碱地资源及改良利用情况调查,为后续改造利用提供了基础资料。
(5)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与省地质局海洋院合作,在前两期盐碱地综合改良项目取得显著成效,新增耕地3149亩的基础上,将其余3500亩盐分较高作物难以生长的区域纳入三期改良项目,拟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实施,进行综合改良。洋通公司在去冬今春成功改良400多亩盐碱地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已与洋口镇联合申报获批实施全域整治项目,拟对2000亩盐碱地进行综合改良。外农区(苴镇街道)排水工程全部完成(斗沟6.3km,涵洞49座,箱涵9座),输配水工程全部完成(防渗斗渠29.3km,泵站2座,涵洞178座等),道路工程全部完成,土方平整工程全部完成。小洋口旅游度假区对复垦区域进行客土回填和场地平整,当前已回填土方量约为1.5万吨。
(6)栟茶方凌垦区成为袁隆平“海水稻”团队在东部滨海盐碱地上建立的试验示范种植项目基地,已先后成功种植“超优千号”“叁优一号”“创丰优丝苗”“袁两优1000”等7个耐盐水稻品种。2023年试种的50多亩新品种“嘉优中科一号”,10月中下旬收获,亩产800公斤。对豫东垦区全域内的南美白对虾养殖进行清退;对前期形成的2000亩南美白对虾养殖池塘进行了复垦耕种;对垦区内1300亩土地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试点;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7)已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整改3宗、9.95亩,拆除复耕2宗、5.32亩。已完成整改9宗、120.91亩,其中报批整改4宗、105.64亩。
(8)已制定土地执法巡查、案件查处标准化流程。
(9)掘港街道所有取土坑已交由所在地村代管,部分村已开始上网发包。河口镇取土坑复垦整改已完成。袁庄镇继续加大对坑塘水面的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其价值。
7.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下发通知至各项目镇、街道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地块不平整、田间杆线多、管渠排水不畅、设施损毁、非农化、非粮化、撂荒闲置、流转率低等问题进行排查统计。
(2)由扬州地恒科技有限公司出具2023年度如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报告。
(3)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各项目镇已进行资产移交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资金已预算申报财政局。
(4)2024-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文件已将流转率作为选项的首要条件。
(5)2023年建设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5000亩以上示范片6个,1000亩以上的8个,辐射面积11.08万亩。及时发放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大面积生产。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完成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稻谷补贴三次惠农补贴。指导农户及时做好灾后喷施叶面肥等补救措施,提高农作物产量,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广泛宣传发动惠农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到户到田。在马塘镇马南村建成千亩小麦“南通市绿色高质高效竞赛方”。通过《马塘农技》、技术讨论群、广播会、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方式及时将病、虫、草害防除意见指导到位。加强防灾减灾培训指导,精准发放各项惠农补贴,加大优质种源推广力度。
(6)2023年秋播双甸镇曙光村新增流转土地7500亩,中心村、宗奎村分别新增2500亩左右。其他村居新增4500万亩,截止到2024年1月双甸镇流转土地4.95万亩,流转率达57.5%,确保2024年夏种之前流转到位。马塘镇指导各村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宣传,引导群众理解土地流转的意义和好处,实现土地流转率的有效提升,确保建成后项目区土地流转率达到60%以上。
(7)河口镇常态跟踪,即查即改。苴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收到县拨付的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占补平衡市级奖补资金,已于2023年11月7日拨付给虹元村经济合作社。
(二)产业振兴薄弱环节多,高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任重道远
8.关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继续举办招商引资活动,重点招引符合我县主导产业方向的农业重大项目,梳理2024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招商项目推荐清单,下一步将重点推进招商项目的建设。
(2)围绕我县优势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有潜力的龙头企业。及时关注江苏翼扬食品有限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协助江苏翼扬食品有限公司申报省级龙头企业。
(3)在相关规划编制(修编)时,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纳入规划内容,引导产业与园区协调发展。积极挖掘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加工集中区招商引资招揽实力强劲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发展成农业龙头企业。2023年底,我县2个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累计入驻企业30家,实现营业收入突破70亿元。2023年6月,指导成立了海唐春全国区域葡萄产业联盟,为我县葡萄产业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种粮一体化”全产业链和海唐春全国区域葡萄产业联盟已组建;融合园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城郊一日游。标识标牌重新更新,新建旅游道路1.5公里,园区3纵4横的内循环游览线路已经形成。
(4)2020年度补贴27家生态健康养殖场,共计30.9万元。2022年补贴产能调控基地14家,补贴54万元。完成淡水特色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给予150万元项目扶持补贴。
(5)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明确加大对龙头企业奖补力度,对当年获得国家、省、市及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和通过复核(监测)的企业,提高奖补资金。
9.关于“农业园区平台引领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发改委推进如东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拟在2024年度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明确加大对龙头企业奖补力度。
(2)掘港街道已组建中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海唐春葡萄产业联盟。
(3)掘港街道创新思路,将市级乡村振兴先进村港南村、掘西村计划用于产业兴旺方面的奖补资金与如东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所在村虹桥村资源进行整合,流转250亩左右,发展“飞地”经济,统一投资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精品果蔬特色产业核心基地,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的基础上,每年可持续增加村营收入65万元以上。
(4)掘港街道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完成园区整体提升设计,各项建设正在分批次招标实施。曹埠镇已制定省级现代园区发展思路,2024年引进南通亲近阳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已形成合同初稿,待签约。南通荣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派驻3人在园区办公,园区新招录1人。
10.关于“农业重大项目推进短板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3年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084.03亩,其中已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计划357.17亩,年度安排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计划总数已超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的要求。收集2024年一季度重大项目开工清单,为一季度双随机督查提供基础资料,并调研了解重大项目落地用地指标实际需求。
(2)积极谋划2024年度农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城中街道正在紧盯花木市场配套道路施工,推进服务工作。
(3)丰利镇在2022年12月底已完成项目投入,于2023年1月已完成养殖尾水处理统一销号验收合格,目前该项目正常运行中。袁庄镇孙庄高效农业产业园综合建设项目已竣工并投入运营。双甸镇1月中旬将征地款交至专用账户并办理手续。
11.关于“粮食产业大而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了稻米产业联盟座谈会,进一步细化联盟章程、架构以及实施方案等。2023年借助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的实施,建设绿色稻米基地11万亩以上,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优质稻米产业化基地。
(2)2023年实施了省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在示范片全面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秸秆还田、侧深施肥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和新型物化产品,促进水稻生产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高效。
(3)积极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11家,其中涉农企业1家。
(4)县科技局2023年12月22日,联合双甸镇、新店镇走访调研3家企业,与企业面对面座谈,实地了解建设研发机构情况,提出了研发中心建设建议方案。双甸镇对2家省级龙头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研究制定研发中心方案,正在与高校、科研机构对接。新店镇已经对接南通绿之蓝米业,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将协助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
(5)新店镇祝套村和胡港村作为项目试点村,引入粮食烘干中心和仓储房建设项目、杂粮米粉生产项目。祝套村粮食日烘干能力600吨、仓储8000吨项目总投资 1500万元,主体结构封顶、设备进场安装。胡港村年产10000吨杂粮粉项目厂房投资 600万元,已进场施工,设备已预订。上述两个项目已分别与国家和省农业龙头企业宝宝米粉、绿之蓝米业签订租赁合同,年租金约100万元,同时配套流转4000亩高标田作为其生产基地。
(6)2023年以来,东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430余万元,已购置自动化环保型粮食收储机械装备75台套,粮食专用空调设备15台,明显改善和提升了粮食仓储水平。
(7)县发改委于2023年12月申请全县国有老旧粮库(站)共计仓容71074吨退出统计范围,已获得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低于1万吨以下的粮库将主要用于自营或出租使用,不得作为政策性粮食储存库点。
12.关于“农产品市场竞争无优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并印发如东县高质量发展考核绿色占比指标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企业38家,产品52个,认证面积17.25万亩。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27.321万亩。
(2)研究制定 “如意东方”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及具体思路,确保品牌建设取得实效。在上海、苏州、无锡、杭州等各地商会年会活动中推介“如意东方”品牌及产品,品牌知晓度及影响力持续提升。
(3)2024年1月16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供销合作总社、东和集团举办了商标(地理标志)保护运用培训。已组织栟茶美食协会开展“栟茶竹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许可使用备案工作。组织狼山鸡等参加首届南通新春优品年货购物节展销会。
13.关于“农业灌溉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委编办2023年12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灌溉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全县农田水利管理和监督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田建设项目中的农田水利建设有关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以及农业农田用水水价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保障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需求;县财政局负责农田水利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负责农田水利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田水利的建设、管护、使用等要求,做好辖区内农田水利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接受县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根据“权责一致”和“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灌溉管理工作。县水务局和发改委联合行文《关于印发如东县农业水价成本调查报告的通知》并及时上报市水利局,完成农业水价成本调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田建设项目中的农田水利建设有关工作。县人社局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水务系统计划招录水利工程专业的人员5名。
(2)通知各项目镇、街道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地块不平整、田间杆线多、管渠排水不畅、设施损毁、非农化、非粮化、撂荒闲置、流转率低等问题进行排查统计。
(3)苴镇街道与县水务集团东泽源环境公司签订代建管理合同,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设计招标中。
14.关于“农机装备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研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的通知》,明确扶持政策,对青毛豆示范基地建设补助100万元,省级“无人化”农场建设补助210万元,文蛤采收组织建设补助100万元,对购置特色农业机械给予购置额的30%的补助。
(2)苴镇街道王潭村如东临海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青毛豆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苴镇街道东海社区、近海村正坤水产和京海禽业建设的水产养殖和蛋鸡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掘港街道十里墩村长三角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洋口镇杨楝园村旭日生猪养殖场建设生猪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全部通过省级认定。河口镇龙坝村双爱家庭农场建设的林果机械化示范基地通过市级认定。南通贝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10BCZ-65A自走式滩涂贝类采捕机获得省级鉴定。
(3)组织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24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活动通知,要求各镇区开展宣传教育和机具普查,为下一步开展无牌农机注册登记做好准备。
(4)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便民措施,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做好无牌农机注册登记工作。
(三)公共空间治理成效不明显,规范有序推进农村现代化差距较大
15.关于“规划引领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3年11月底,完成村庄规划编制136个,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指导各镇编制村庄规划时,严格落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在各镇编制村庄规划时,积极指导各镇对乡村地区即对近期急需要建设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居民点和公共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用地和规模进行系统布局,又对村庄远期项目用地进行谋划,整体统筹村庄发展方向、明确村庄发展目标,保障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3)栟茶镇在村庄规划修编期间充分调查民意,初稿完成后经过村民委员会审议并通过村民代表会讨论。
16.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如东生态环境局已将畜禽养殖场纳入执法双随机检查。
(2)2023年县人居办共收到人居环境整治类人大建议主办件10件、协办件8件,政协提案主办件8件、协办件4件。所有建议、提案已顺利办结,代表和委员们都表示满意。县水务局针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积极办理回复,并召开代表、委员见面会,听取建议和意见。县交通局配合人居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县供销总社共收到有关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和集中处理的主办类提案2件,与提案领衔人联系沟通,面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办理。如东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对建议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联系,并按规定上报办理落实情况。
(3)县人居办草拟《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文件。县水务局完善如东县三、四级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办法。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监测。
(4)如东县县级河长及河长制工作联系部门,按照《江苏省河长湖长履职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县级河长共计巡河11次,发现问题37个,已全部处理完成。
(5)开展全县三四级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最美最差河长评比”活动。联合县检察院开展联合巡查掘苴河、洋口运河、东凌河行动。
(6)通过开展“最美最差河长评比”活动,使镇(区、街道)加大河道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村民护河意识。
(7)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已正常运行两年。2023年9月底整个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项目已竣工运行。
(8)双甸中转站、曹埠中转站已通过验收,正常运行。孙庄村、铁果门村垃圾中转房已投入使用。损坏垃圾分类亭已修复或新建。
17.关于“农路农桥管理漏洞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栟茶镇要求如东县栟茶镇南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租赁1台新能源汽车用于农路巡查工作;河口镇专门配备一辆新能源汽车开展农路巡查工作。
(2)15个镇(区、街道)已满足50公里/人的标准配备农村公路专管员,乡村道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正在常态化开展,累计向市级反馈11个智慧农路app巡查中的问题
(3)2023年组织召开2次农村公路管养业务培训。
(4)制定出台《如东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保障农村公路日常管养资金,每年列入一般财政公共预算。2024年安排1400万元用于道路日常维修养护。
(5)制定出台《如东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如东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023年县路长办、农管办联合县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路长制成员单位对各镇(区、街道)路长制实施情况和农村公路管养情况进行了4次实地督导。2023年我县共拨付乡村道日常管养经费1327万元。2023年在南通市上半年和路长制考核督导中,我县获得第一名;南通市三季度路长制考核中,我县位于第一等次方阵。
(6)7座航道桥梁已建成5座,还剩2座双东大桥大桥主体完工,永新桥施工单位已进场。1462座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已完成。15座宽路窄桥拆除重建已列入县计划。
(7)2023年县政府牵头组织召开四次工作例会;依托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建议函14份,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281处,整改1251处,整改率97.66%;已建成长沙镇四桥村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洋口港实验学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2023年1-10月份,全县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比下降8.54%。
(8)2023年全县15个镇(区、街道)102个村,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完成总长度102.24公里。
18.关于“土地资源、集体资金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指导镇(区、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建立台账。经过逐一排查,涉及到4个镇(区、街道)58个农村产权交易项目,1013.92万元资金全部整改到位。今后将及时督促镇(区、街道)所有项目必须按照合同制定的付款计划足额交至县指定账户。
(2)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主要按照由村级(流出方)提出交易申请,县、镇进行前置审核、县级发布流转信息,县、镇审查意向受让方资料,县、镇组织产权交易,中标方和流出方签订交易合同等程序进行。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全县村集体统一组织的符合条件的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必须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做到应进必进。集中交易、集中监管,统一规范管理。
(4)曹埠镇甜水村已经于2023年11月按合同约定收取利息1万元。2020年掘港街道洋岸村对现有养殖场设施进行评估征收,其评估金额为66312元,于2021年2月28日全额打款支付。
19.关于“乡村建设工程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农田水利实施办法,2024年河道整治文件已制定。印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农污一期PPP项目工程审计正在进行。农污EPCO工程量审核严格按照监理初审、跟审单位复审、建设单位核查的管理模式,对项目施工、验收进行严格把关。
(2)2023年度项目已建立项目联系人分片包干挂钩联系制度。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制定招标方案。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
(3)各镇(区、街道)已组建巡查队伍,与项目公司联动开展设施巡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之后日常运维过程中的问题也做到即时整改。监理例会明确要求加强质量监管,发现问题一律返工再验。
(4)河口镇对2019-2021实施的项目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岔河镇对已实施的项目自查自纠,严抓项目管理,杜绝项目管理中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河口镇工程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及财政支出流程办理。
(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未树牢,稳步推进农民现代化缺少硬举措
20.关于“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质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心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县住建局已排定2024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组织房屋安全领域专家参与危房改造验收,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回头看。
(2)县住建局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回头看。摸排出的隐患建筑,指导属地分类整治,取工程整治措施彻底解危和临时管理措施。洋口镇下发危房告知书,对房屋进行封控。
21.关于“县域城乡优质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问题的整改情况。
(1)曹埠镇公立卫生院已完成建设,2023年12月部分科室已试运营,目前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有序开展儿童疫苗接种、儿保体检。河口镇、袁庄镇卫生院专业化施工正在进行中,按计划推进施工。
(2)242名乡村医生在县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培训,协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对全县864名乡村医生进行了中医适宜技术和急救技能培训。河口镇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根据《如东县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分配指导意见(2023版)》将乡村医生职称晋升纳入对乡村医生绩效考核。袁庄镇将7名未在5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已转入信息员岗位。
(3)健全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推广糖尿病等慢性病个性化基础签约服务包,签约居民43.39万人,常住人口签约率49.6%;重点人群签约44.52万人次,签约率为78.24%。2024年全面使用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化系统在完成省、市要求一般人群、重点人群40%、70%签约率的基础上应签尽签,增加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率。
(4)药品价格已公示上墙,医废处理不规范已当场整改。针对慢性病随访服务不全面的问题,掘港街道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质控。各村卫生室、服务站加强自查质控并落实整改。
(5)《袁庄镇教育综合改革实施计划》全面启动。县城6所县直学校与袁庄镇6所学校进行“一对一”对口支援。袁庄镇组建11个青年教师”双导师“团队,邀请城区学校骨干教师担任团队的镇外导师,一年来共开展培训活动50余次。
(6)如东县教师队伍建设“三航”行动计划全面启动,成立了“三航”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导师团、业务组等下设机构,遴选了“三航”行动计划首批培训学员、研修团队和研修基地,开展了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活动。袁庄镇通过教师自主报名、单位遴选等工作,推荐168培养对象青年教师58名,青年管理人才4人;268培养对象20人;368培养对象2人,全部纳入县”三航“团队。袁庄镇根据县局活动方案,组建镇骨干教师培育团队14个。
(7)袁庄初中改造了15间教师宿舍,保证客籍教师人人有宿舍,更能专心投入工作。
22.关于“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差距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丰利镇敬老院装修已完成,正在申请验收。城中街道、掘港街道两个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装修,新增养老床位54张。
(2)新店镇敬老院已完成整改,目前菜品采购、维修等费用已使用银行转账。2023年袁庄敬老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消防设施维保、电视机以旧换新项目。食堂及日常物资采购经过挂网招投标方式进行,2023年6月通过竞标确定供货单位,供货期为一年。苴镇街道调查核实,重复发放费用,现已清退。
23.关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14.2元,同比增幅7.2%。每季度组织召开农民收入工作推进会议,组成调查工作组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各镇开展入户走访,正常开展抽样户记账指导工作,提高抽样调查户记账质量。
(2)2024年1月对全县九个农村住户调查点进行了连续走访,对记账户开展了集中业务辅导与一对一业务辅导,记账质量得到了保证。
(3)2023年12月召开了全县住户调查年报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2024年1月3日召开了全县住户调查辅调员业务培训会议。
24.关于“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阵地利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委宣传部每月派出指导组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指导,分片召开现场会6次,规范统一阵地要素、基本设施、标识标牌设计等工作。
(2)以专家、干部、群众为代表的“理润扶海”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建设,形成专家讲理论、干部讲政策、群众讲故事的创新宣讲模式,实现党员群众全覆盖。
(3)完成对镇(区、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文明实践活动计划进行汇总,活动数量均达“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相关要求。
(4)下发“温暖秋冬”主题实践相关文件,组织“温暖秋冬”城乡接力示范观摩活动,各文明实践所(站)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
(5)县委宣传部开展农家书屋按星级标准组织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对外开放时间。2023年11月县新闻出版局结合农家书屋复评,对全县农家书屋等进行实地抽查,未发现有阅读阵地存在规定开放时间内大门紧锁问题。
(6)大豫镇各村居在原有书屋负责人公示的基础上,安排了值班表。徐征村、一门闸村、强民村设置了“你想读,我来买”服务角。
(五)巡视巡察和其他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25.关于“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相关镇(区、街道)已经调整分工文件,并明确由党(工)委副书记分管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同时,根据乡镇(区、街道)工作实际现状,统筹安排部分班子成员协助副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加强乡村振兴领域领导力量。
(2)所有涉及招标的,按要求拟定招标文件,全部公开招标。对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考核。出台《如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35)》围绕“选好、建好、管好”四好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检出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结合“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双百日行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自查、整改、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了高标田项目建管水平。
(3)洋口镇对水渠破损地方修补完成。新店镇03桥渡槽有8条贯穿裂缝的问题已经进行修复到位。“道路路面平整度不够,路肩回填土不足,裂纹破损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与西气东输施工单位达成共识,2024年4月底前修复到位。新店镇涉改道路因是西气东输工程与孙桥全域整治工程的必经道路,已与施工方达成共识于2024年4月底进行道路修复。
(4)大豫镇积极配合中建水务、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用地性质调整,建设用地征地手续公示正在进行中。外农区改造方案已论证,正在申报改造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持续落实《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的工作意见》。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高水平加快建设农业强县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二)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用好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真督实考,务求实效。发挥好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形成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突出作风建设,加强作风督查明察暗访,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放大“海子牛奖”的激励作用和“陀螺奖”的鞭策效应。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市委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促进巡察工作向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延伸拓展。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模式,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和绩效管理。积极争取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发挥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作用,增加重点领域投资。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推广金融支农产品。依托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落实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担保贷款应急转贷资金、贷款贴息财政政策。持续推进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化解农业设施贷款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稳妥有序投资农业农村。
(四)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持续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如东县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从项目扶持、金融支持、指导服务等方面,探索建立县镇联动扶持和服务机制,加快培育一批有情怀、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时代“新农人”。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鼓励组建联合社、行业协会或联盟,形成规模优势。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打造“乡村工匠”。拓展提升“定制村干”工作,深入推进本土大学生“归雁计划”,打造“永久牌”村干部队伍。开展乡土人才评定,组织有条件的乡土人才参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公益性服务。学习“我身边的榜样”,挖掘能干事、干成事的村书记典型事例。
(五)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建立“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在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当下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长久立”的机制。除了整改措施中的制度建设,还将结合实践,对现行的有关管理规定、做法、惯例及执行、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深入分析,查找不符合上级最新政策和改革精神的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1909816,邮政信箱:如东县富春江路1号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rdxwb10909@163.com。
中共如东县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