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期间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安排,以及南通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5日至9月12日,南通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如皋市进行了乡村振兴专项巡察。2023年10月25日,巡察组向如皋市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3个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如皋市委自觉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责任,对南通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遗余力、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成立市委乡村振兴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织密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镇(区、街道)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整改落实。紧紧围绕南通市委巡察办要求,对照乡村振兴巡察反馈4个方面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整改方案制定推进会,就方案内容进行多轮讨论修改,确定《如皋市落实南通市委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时点,做到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督促推进、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乡村振兴巡察整改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抓牢抓实整改任务。责任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牵头整改问题深入研究分析、细化整改措施,开展追踪督查,使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市委领导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研究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问题加强指导督促,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总体要求、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有不足
1.关于“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总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委市政府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断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对乡村振兴工作的会商研究。
(2)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健全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工作组各司其职,统筹推进工作。成员单位加强对挂钩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出台《如皋市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三年行动方案》,举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现场推进会暨四季度“村(社区)书记大讲坛”。加大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力度,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3)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收支预算,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统筹整合各项涉农资金,使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
(4)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制度,强化工作合力。市委农办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紧盯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考核督查力度,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持续向好。
(5)用好驻村第一书记等实践锻炼平台,坚持一线淬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村历练,优秀党外干部赴乡镇实践锻炼。在一线发现干部,将熟悉现代农业的专业化干部选拔到乡村振兴条线领导岗位。市镇联动抓实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举办培训班,提升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实战能力。
2.关于“部门工作协调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梳理上级涉农奖补政策,掌握涉农资金情况,加强分析调整和归并。根据项目整合情况,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各涉农部门负责项目审批和具体管理。
(2)加强部门联动,摸清问题户厕底数,加快户厕改造建设进程。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相结合。按照省委、南通市委“十四五”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对标上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求,确定治理任务。
(3)大兴调研之风,调研农业园区创建、特色产业发展、经营主体培育、科技装备支撑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完善《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激励意见》,将有限资金用于推动乡村振兴急需解决的关键环节,增强政策扶持精准度。
3.关于“镇级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镇(区、街道)将乡村振兴主题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必学内容,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要论述、指示精神。突出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注重个人自学、做实集体研讨、加强调查研究、拓展形式载体,突出“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建立常态化列席镇(区、街道)党(工)委会制度。
(2)以园区建设为抓手,积极培育南通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放大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2023年,白蒲镇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获得南通市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认定,高沙土特色农产品示范园(江安镇)获得南通市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立项。加快推动花木盆景产业转型升级,磨头镇(花木)入选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持续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培育,加快形成清晰的市镇村三级产业格局。
(3)结合2023年度考察,将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党委书记履职和分管领导作用发挥等情况列入重点内容,考准考实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中的现实表现。持续用好“双向约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镇(区、街道)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备案制。镇(区、街道)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自查自纠,提高抓好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镇(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全部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4.关于“基层党组织头雁效应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县乡共管”和“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制,严把人选质量关。组织村(社区)书记参加省级村(社区)书记视频培训班,召开“村(社区)书记大讲坛”,提升村(社区)书记履职能力。开展机关驻村第一书记现场推进会,培育挖掘典型案例,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从本土大学生、返乡能人、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中培养选拔后备干部,严把准入关,规范选任程序。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到省支部书记学院农村分院专题培训,储备村(社区)干部队伍后备力量。调整上浮2023年村(社区)干部岗位报酬基数,推进“520激励计划”,部分村(社区)书记考录事业编,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涉农村(社区)推广运用“积分制”,提高群众关注度、参与率。
5.关于“基层乡村振兴专业人才严重缺乏”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农技人员调剂使用,强化一线农技人员招聘。做好“148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出台《如皋市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为如皋市高级技工学校、江海高级技工学校做好对接,开展专业化全日制培训,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承办职业技能竞赛。
(2)召开专题协调会,统筹推进区域服务中心建设事宜。召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中心负责人会议,迅速摸清区域内服务重点和服务主体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6.关于“金融支农保障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农业担保机制,建立专业化信贷担保机构,积极向上汇报,全力推动分支机构设立。补齐“三农”金融服务短板,提升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效能。拓展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水稻、小麦、玉米由种植保险向完全成本保险转化,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保险、畜禽保险等保持高质态发展。创新开发特色农产品品质保险,为农户提供生产保障。
(二)乡村振兴核心工作推进有短板、措施欠扎实
7.关于“农业产业层次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升农产品品质,延长销售周期,拓展销售空间,提升农业品牌发展力、竞争力。以白蒲镇为核心的南通市级优质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通过认定;深化与南京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合作,成立“如皋萝卜研究院”;黑塌菜、黑鱼品质保险试行,“如皋黑塌菜”入选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精品品牌培育名单,推广黑塌菜多元多熟高效种植模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扩大黑猪养殖规模,引导黑猪养殖场使用“苏·皋长寿”区域公用品牌。
(2)举办第三届中国鼎——中国盆景国家大展暨2023中国(如皋)盆景贸易大会、第十一届中国(如皋)园林绿化苗木供需对接会。拓宽销售渠道,引进市外带货主播,孵化本土花木盆景带货主播,发展花木盆景直播间30个。完善2024年财政对花木盆景产业的生产、销售、人才、展示展销等奖补政策,推动与花木盆景担保基金和金融机构协调,帮助解决资金困难。
(3)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增加如皋黄鸡社会化放养资金,寻求企业合作。编制2024年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文件。组织“苏·皋长寿”品牌单位参加2023长三角供销合作社名优农产品展销会,组织优质农产品参加2023南通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农产品直供社区平台“寻味如皋”正式运营。
(4)招引在外能人,回乡投资建设以菜籽油、水稻、荞麦等农副产品加工为核心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推动永康无花果基地加大农产品深加工投入,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8.关于“产业融合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招引精深加工项目和面粉油料项目。鼓励粮油米面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在提升层次、打造品牌上下功夫,培育以面粉加工为主营业务的农业龙头企业,落实2024年种植认证基地。
(2)鼓励加工能力提升改造,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如皋市如北磨休闲农业精品区成功入选省休闲农业精品区建设名单,全省首批,南通唯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旅领域,修订完善《2024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落实《如皋市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因地制宜推进文旅产业融合。
(3)组织电商培训1400人次,调整编制农村电商标准化教材。开展“平园池村直播节”“2023如你相约年货节”“双品节”“花木盆景交易大会”“‘苏·皋长寿’区域公共品牌推广会”“魅力如皋县域商业新消费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苏·皋长寿”品牌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培育乡村电商带头人、网红主播,打造流量账号,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9.关于“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监测,优进劣汰,目前全市国家、省、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85家。安排资金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加工设备设施投入、休闲设施提升以及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等奖补。对首获国家和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核通过如皋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给予奖励。引导春华食品与金旺家庭农场合作,南通拓丰农业科技与江安镇六团村合作的拓丰健康蓝莓项目签约。
10.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实施《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关于加强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参与单位信用行为管理的通知》,镇(区、街道)对建设单位加强履约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罚。严格执行《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增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费支出,加强竣工验收、结算管理。
11.关于“全程全面机械化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培育智能化农机装备基础较好的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设“无人化”农场,南通市级“无人化”农场累计13家。推进烘干机清洁热源改造,全市烘干机保有量874台,其中清洁热源烘干机665台。召开现场演示会、开展技术培训,加快花生生产机械推广应用,全市新增花生种植、收获机械24台(套),培育建设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4个。考察学习周边县市先进蚕桑机械化生产经验。
12.关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进难”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将生产任务分解到镇(区、街道)并列入考核。出台技术意见,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和种植大户参加网上培训,邀请省市专家实地培训。加强灾害预警,指导农户抢晴抢墒播种,减轻灾害损失。
13.关于“村庄规划缺乏前瞻性和执行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部门联动,强化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等项目的研判,将有限的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用在刀刃上。按月分批组织专家论证、报批工作。召开村庄规划业务辅导会、推进会及实地调研,指导镇村干部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严格专家论证会制度,提升规划方案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不同的自然村落空间形态,研究对应的村庄整治更新途径。加强村庄规划执行力,严格按照批复办理用地手续,按照程序要求开展规划修编。
14.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有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指导完善镇级建房管控流程台账及村级建房档案,优化镇(区、街道)村庄规划,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严格落实“巡查-制止-报告-查处”工作制度,对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节假日突击偷建抢建行为,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对违建行为依法查处。
(2)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化“红黑榜”“进位退步榜”四类榜单和“积分制管理”“庭院评比”“村庄清洁日”三大机制作用,激发群众积极性。强化分类指导,落实“一村一策”,共组建保洁队伍959支,农村保洁人员3627名。
15.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欠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道路桥梁现场核查摸排,建立建设线路库,制定建设计划,有序实施建设。召开全市农村道路工作专项会议,落实镇(区、街道)农村公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开展农村公路以外的宽路窄桥情况摸排,建立清单。对农村公路以及农村公路以外宽路窄桥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摸排,建立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工作。
(2)开展改厕问题专项排查并整改。镇(区、街道)委托第三方对2019年以来住建条线建设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日常管护。严格落实村、镇、市三级验收制度,落实旱厕不填埋、污水不接通、设施不使用不得验收的标准。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社会化管护机制,开展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回头看”行动。
(3)加强生活污水设施检查提升,持续推进农村污水管网建设。落实管网提升改造资金奖补政策,鼓励镇(区、街道)完善农村污水管网,提升管网效能和覆盖率,小型设施稳定运行。将管网提升改造完成情况、管网日常管护、质量管控等纳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
16.关于“河道整治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河道分级负责原则,将四级河整治按“一河一策”有序推进。持续推行“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管理工作网络。参照小流域的理念将家沟家塘进行连通、适量补水、保持生态水位。河长办与攻坚办、人居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现问题共同督改。将全市农村河道列入人居环境考核内容,列入对镇污染防治攻坚、对村考核内容。
17.关于“垃圾分类未实质性推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等活动,通过村居大喇叭、送戏下乡、在生活垃圾宣教站点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扩大垃圾分类宣传面和影响力。镇(区、街道)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人居环境考核,发挥“村庄清洁日”“积分制管理”“庭院评比”三大机制作用,加强督查考核,增强群众分类意识。开展试点工作,配备88辆生活垃圾压缩车及勾臂车,招标采购两分类生活垃圾桶和电动垃圾收集车,用于开展生活垃圾入户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上门宣传指导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提高投放准确率,逐步解决源头问题。加快设施建设,配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及称重系统、除臭系统、转运车辆等并投入使用。
18.关于“秸秆堆场占地、安全与污染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区、街道)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秸秆堆场选址、占地、安全隐患、污染等情况,加强规范管理,定期组织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将秸秆堆场规范管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月度考核,加大对秸秆堆放场地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引力度,拓宽秸秆收储利用渠道。
19.关于“农村人口日渐空心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对农村养老事业投入,建长者食堂,定制智慧食堂系统,提高养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引导初具规模且群众口碑优良的民营养老资本向基层延伸,推动乡镇社工站实体化、项目化运营,探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项目化服务,专业化照料”服务新模式。推动“链式养老”“农村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农村“长者驿家”嵌入式养老服务示范获评第三批省标准化建设项目考核验收优秀等次。试行扩建一批符合条件的镇级、社区医养康养服务设施。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市设置康复医学科25个、老年医学科8个。开展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持续营造支持生育、促进生育、优生优育的良好氛围,提升人口质量,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出台《如皋市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充分利用乡贤资源,吸引更多群体助力农村事业。
20.关于“思想道德建设效果不显著”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1+26”宣讲队伍主体框架建设,发掘吸纳基层“土专家”“田秀才”、道德模范、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加入宣讲队伍,形成由“名师专家”“百姓名嘴”“志愿骨干”兼容、老中青组成的宣讲人才库。发挥姚呈明理论武装工作室、成云雷理论名师工作室培育孵化功能,实施“名师带徒、青蓝携手”结对培训机制。组织“我是冬训主讲人”“百姓名嘴”理论宣讲比赛,分层级定期开展理论培训、集中备课、示范宣讲、专家评课等活动,加强基层骨干培训。镇村合理设置、更新好人长廊等宣传展示阵地。村(社区)结合“我们的节日”“七彩的夏日”“缤纷的冬日”等载体,开展红色研学、非遗传承、劳动体验、探访家乡等活动。深化“购书点单”服务,及时向各农家书屋下发国家、省新闻出版部门推荐的重点出版物目录,强化文化阵地。策划录播5期“理响皋地·青音嘹亮”电视理论乡村专题节目,打造挖掘培育乡土人才。依托“1+14+348”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策划并逐步形成“文明深1度”“你好,邻居”星空夜、“暖皋,我们一起”等一批群众身边特色活动品牌。“马跃皋原”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获评第七届江苏省志交会金奖,“偶来讲”获评全国“四个100”最佳志愿服务项目,被江苏卫视《德行天下》节目宣讲报道。
21.关于“殡葬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好人工作室”等新风阵地作用,利用好镇村广播、宣传栏、文化墙等载体,开展“一起喝杯茶”、文明家庭评选、道德评议等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陈规陋习。督促各村(社区)调优建强红白理事会队伍。实施综合治理,常态化公布市镇两级举报热线。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月度暗访、季度督查、24小时线上监督、关键时点巡查督查等移风易俗长效工作机制。
22.关于“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镇(区、街道)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现状摸排,做好村(居)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审查并补选。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教授开展线上授课,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业务水平。镇(区、街道)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补贴政策,有效激发城乡社区工作者履职服务的热情和动力。充分发挥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挂钩镇(区、街道)、联系村(社区)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村(社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推进村干部队伍建设。开展2023年度全市村(社区)综合考核,做好村(社区)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完善村(社区)干部不合格退出工作机制。
(2)以实施“精网微格”和“红网格通通建”工程为主要抓手,提升社会治理实战效能。优化网格细胞工程,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网格办工作规范、巡查走访机制、任务流转办理机制等,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事项办理流程和巡查清单,完善工作机制,对全市村(社区)开展督查“格格到”。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网格工作监测评价办法中。打造网格尖兵工程,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网格信息一事一奖评选和优秀事件评比,常态开展“网格之星”“最美网格员”等评先评优活动,系统谋划网格员队伍培训计划,打造“课堂+网络+实践”教育培训矩阵。实施网格精品工程,以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为抓手,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围绕“三清单一流程”,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流程化和精细化。推行网格“积分制”治理模式,形成积分事项清单,实施一票否决和动态调整,推动治理模式从“粗管散治”转向“精管善治”。
(3)召开镇(区、街道)民政工作专题会议,督促村(社区)按照民主性、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开展村规民约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深入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督查指导,鼓励村(社区)将村规民约与“积分制”相结合。
23.关于“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新时代调解员队伍。抓结构优化,队伍建设激活力。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如皋市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选配调解员726人充实到基层调解组织。村(社区)建成民调主任+专职调解员+网格员、辅警人员“1+1+2”模式。调解员队伍中,法律相关专业人数同比增加37%。抓素能提升,队伍建设添动力。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构建“专业对应、全员培训、能力提升”的常态化培训机制。落实“调解大讲堂”活动,邀请优秀法官担任培训讲师。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实行基础补贴+个案补贴制度,充分挖掘和选树调解员先进典型。抓实战效能,队伍建设显功力。深入开展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活动,针对易发、高发类矛盾纠纷进行摸排。挖掘和培养行业领域内的调解能手和调解专家,带动特定行业、特殊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宣传推介“金牌调解员”。
(2)加强群众教育,举办《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条例》“六进”活动,发放《条例》宣传单,组织宣传讲座。强化干部培训,举办信访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班,提高干部法律政策、信访矛盾化解、预警预测研判、应急事件处置等能力。化解群众诉求,开展党政领导接访下访活动,落实市、镇、部门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推进工作机制。
(3)镇(区、街道)对宅基地一户多宅、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情况进行摸排,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和存量问题。探索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执行《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颁证中若干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镇(区、街道)自然资源所常态开展农房发证工作。部门各司其职,落实镇(区、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做好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工作。
24.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如皋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农村公路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部署镇(区、街道)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建立整治清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镇(区、街道)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常态工作。
25.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高损”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盯线上线下两大宣传阵地,开展“千屏万幕”播反诈,反诈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广泛联动新媒体、自媒体等集中宣传。完善派出所反诈劝阻宣教室和预警劝阻专业队伍建设,细致优化劝阻工作机制。强化打击治理,对全市现行电诈案件进行全量研判。反诈中心牵头对电诈案件,特别是境外回流案件研判支撑力度。对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进行反诈业务培训,深入群众开展宣传。依托村居联络群、网格群等开展反诈线上宣传,依托村村通大喇叭、法制宣传巡逻车等提高反诈宣传音视频播放频率。2023年农村地区发案、损失同比去年分别下降8.7%、31.5%。
26.关于“危房危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技术指导,组织建管人员开展业务能力和安全知识培训,印发《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江苏省自建房安全排查、初判和鉴定技术指南》手册,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题会、座谈会。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核查,提供培训宣讲、现场排查、技术管控等支持。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开展“安全宣传进街区进家庭”活动,举办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现场会、宣传会。录制自建房质量安全宣传片,通过公众号、视频号、村居喇叭等途径,常态化开展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宣传。
(2)镇(区、街道)开展农桥知识和临时处置措施培训,使基层农桥管养人员知晓农桥管理要求、危桥临时处置措施以及危桥事故后果。组织全市农村道路桥梁技术状况排查,筛查桥梁技术状况较差或部分构件损坏的桥梁,并组织专业单位进行鉴定,发现一座,改造维修一座。相关部门、镇(区、街道)根据排查出的清单,优先安排维修资金,开展危桥改造。
27.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区、街道)统筹推进本地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指导各村(社区)落实发展措施。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行动。村(社区)加强土地规模流转,整合闲置低效资产,提高物业资产利用率。
28.关于“医共体内涵建设不充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紧密型医共体运行试点工作,追加投资概算,人民医院负责后续建设、运行管理、资产维护等。出台《如皋市医共体龙头医院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下基层服务或对口支援工作实施办法》,打通医共体内人才下沉服务、上挂锻炼通道,推动医疗服务均衡化、便利化。落实好镇卫生院设备更新资金补助,推进重大民生工程,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水平。加强龙头医院“传帮带”作用,激励基层医疗机构创等升级,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实施“六统一”管理,完成药品目录统一工作,双向转诊用药衔接。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工作措施,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29.关于“养老服务兜底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特困供养机构体验开放日活动,鼓励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引进专业团队,提高现有敬老院养老设施使用率和专业化管理水平。开展特困供养机构现场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各镇(区、街道)加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完善空巢独居老人探访服务制度,组织志愿者定期为其清理居住环境。动员自理能力差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进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与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签订四方供养协议,督促监护人照料、服务好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三)乡村振兴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30.关于“仍然较重或反弹的村级负担”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从源头控制“牌子乱象”,将整治“牌子乱象”工作列入季度党建调研评估内容,结合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挂钩镇(区、街道)联系村(社区)工作机制,加强对“牌子乱象”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政务移动应用有效整合,微信群组持续压降。对严格政策保险推广机制、提升政策保险保障水平、完善政策保险协作模式等进行规范。告知国三机动车淘汰报废手续办理工作,无需经过村居。全市20个派出所、15个交警中队设立上牌服务点,授权125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带牌销售”。
31.关于“应付考核的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提升农家书屋服务效能,推动志愿阅读组织等社会力量与农家书屋共建。注重选树参加集体婚礼的新人群体中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新风典型,通过如皋发布、如e如皋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培树简办俭办、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
(2)出台市“百千工程”实施方案,优化“红黑榜”“争先进位榜”四类榜单作用。镇(区、街道)充分发挥“村庄清洁日”“积分制管理”“庭院评比”三大工作机制作用,修改完善考核细则,调动群众参与性。
(3)对部门、镇(区、街道)考核文件全覆盖备案审查,纠治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考核内容,取消村(社区)“一票否决”事项。结合部门机关挂钩村(社区)走访调研,自查考核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综合研判,为基层减负松绑。
(4)制定《关于明确镇管农路巡查和镇村级路长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规范使用智慧农路APP巡查镇管农村公路,镇级农村公路日常管养巡查工作不得交由村居负责,并针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32.关于“指导服务‘三农’中的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督促乡村振兴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职责,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发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主动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2)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人财物保障力度,扎实提升基层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督促镇(区、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农民建房审批窗口,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做到限期办结。严格落实“两早一严”执法监管要求,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管理,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源头管控。加强部门联动联查,推动共同监管责任落地见效。及时下发案件线索移送函,督促镇(区、街道)依法办理。镇(区、街道)采取日常巡查与接受群众举报结合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节假日突击偷建抢建行为,对违建行为依法查处。
(3)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2024年农村水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建设任务、投资计划。部门提前谋划,避开汛期和农灌期,河道整治工程早日进入建设阶段,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根据施工合同筹措资金,及时拨付。
33.关于“不够科学的指标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稳面积、提单产”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示范方创建,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发放政策补贴,引导农民充分利用零散土地扩种粮油。根据镇(区、街道)省追溯平台注册主体数量,科学分解目标任务。
(2)对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基本阵地标准化建设进行排查,强化规范化动态管理,使阵地建设及功能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四)巡察和其他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
34.关于“建章立制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发现的“不彻底或类似问题仍然出现”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农村建房管理、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用地监管等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加快专项问题的整改与落实。紧扣重点工作,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如皋市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南通巡察反馈意见,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扛起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内涵要求,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及时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市委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引导全市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二)进一步真抓实干,加快整改进度。严格对照南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钉钉子”的精神逐个问题、逐个环节去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强化督查,做到不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快推进,做到按期整改到位;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督办研究,做到整改彻底,不留死角。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三)进一步强化担当,促进成果转化。把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契机,与做好全市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攻克一批想干未干的难事要事,办好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切实把整改落实过程变成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变成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3-87658530,邮政信箱: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199号,电子邮箱:rgswb401@163.com。
中共如皋市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