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委统一部署,南通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对海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2月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海安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全面增强对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的整改工作任务。
(二)及时研究部署,严格责任分解。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及时制定印发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针对巡察反馈的22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4条,整改举措既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又能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有所体现。
(三)强化过程督查,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实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事项,有序推进。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墩头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周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及时化解群众与企业间矛盾,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今年来未发生村民占用企业场地现象。
(2)李堡镇在做好企业群众沟通解释的基础上,督促企业改进生产方案,减小生产噪音。目前,双方达成一致,企业可以在噪音不超标、不扰民的情况下进行夜间生产。
2.关于“涉企收费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1)滨海新区洁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自愿原则,与园区内有需求的企业签订垃圾清运劳务协议,按每桶(240L)400元/月进行劳务结算,所收取的费用远低于《海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标准。
(2)市场监管局在18家企业设立监测哨点,对涉企收费实施常态化监测,及时掌握经营主体负担情况。在水务集团、新奥燃气等6家公用事业单位建立金融及公用事业单位涉企收费督导制度,落实监管前移,防范违规收费行为发生。
(3)2022年,水务公司和新奥燃气已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到位。住建局已督促城建集团水务公司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落实差别化水价政策。加强对燃气公司的监管,提前测算供需关系,提升储气保障能力,严格按照政府价格文件收费。
3.关于“数据壁垒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全部实现网络共享,相关部门经批准后可直接获取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重点部门以系统直连方式实时共享数据。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人办”系统已于2023年7月实现常态化办件。
(2)供电系统与政务系统已实现打通,苏服办APP已上线企业开办与用电申请并联、工商变更与用电变更相关模块,用户可通过苏服办进行申请,供电公司直接办理后续业务。
(3)应急管理局对国家、省、市、县涉企平台数量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提升涉企平台的管理效率。停止使用我市自行开发的“海安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现本级涉企平台数为零。
(4)数据局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已实现主动上门服务、先期介入服务、全流程跟踪服务,全力指导企业完成系统维护、信息录入、业务报批等各项工作。
4.关于“涉企法律服务供需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1)依托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在全市15个区镇、街道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聘请18名律师组成特邀调解员团队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进争议快速化解,提高仲裁案件结案率,今年来已成功调解劳动争议30件。
(2)组建涉外法律服务顾问团、战略人才库,组织4名律师赴境外接受培训教育。印尼、泰国、美国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正在推进中。以知识产权快维中心试点为契机,推荐律师参与快维中心运行,为企业提供更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5.关于“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1)数据局今年来共办理环评审批42件,及时将环评审批结果推送至生态环境局,实现审管联动。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生态环境局针对涉环保税、新增项目等问题,推动部门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查处关于审批相关环境问题的案件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审核并反馈意见。
(3)城建集团要求水务、绿化、市政等子公司切实加强内部衔接,实行企业接水主动靠前对接,提高企业接水效率。
(4)2023年12月,高新区胡集街道对相关企业组织开展围墙修缮工作,目前20米围墙已修复到位。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召开“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务虚会,出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开展营商环境观察员换届选聘工作,20名观察员应聘上岗。重新制定2024年度考核项目指标及计分规则,突出目标设置的差异性、针对性。依托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按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协商推进营商环境建设难点问题。
(2)组织召开海安市2024年科创委(扩大)会议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工作例会制度。在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库调整窗口期,及时调整列统名单,企业数从2023年底426家增加到484家。
(3)采取集中收集与日常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常态化问题线索收集机制,目前已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2次,形成专项督查情况报告1份,下发督查交办单6份。纪委监委围绕突出问题制发专项通报,做到防微杜渐。
2.关于“营商环境要素保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通过政企协调联动、弹性征供地、全过程监管、府院司法联动等措施,促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推进大公镇企业解决土地指标问题,2023年下半年签约项目均已完成土地征收及供地手续。认真妥善化解历史矛盾,大公镇通过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方式为企业发放不动产权证,墩头镇为企业办理50亩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有序推进雨润广场、苏通轻纺城问题化解,持续优化项目预审机制,及时跟进城镇开发边界有关政策,做好企业用地保障工作。
(2)出台《2024年金融工作意见》,引导各金融机构保障实体经济融资需求。5月末,各项贷款余额2400.62亿元,制造业贷款余额459.51亿元,均位居南通第一。加大科技型企业走访服务力度,共25家企业通过“苏科贷”融资1.2亿元。
(3)顺丰华东家具运营中心顺利揭牌,“生产一仓储一物流”三位一体的海安家具市场全链条产业中心正在形成。继续推进海安大宗物资公转铁、公转水,1-5月,海安铁路到发量达99.17万吨,凤山港务集装箱吞吐量达2.5万标箱。
3.关于“工业园区吸引投资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1)水电气热方面:加快引江供水四期工程(通台)线建设,推进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完善用热提前报备手续,保障整体用户用热参数(压力、温度等)需求。持续加大电网巡视力度,切实减少故障发生次数。将常安纺织园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6万吨/日,确保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求。
(2)园区配套方面:2023年9月,澳联集贸市场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科学规划设置停车位,进行有效管理。组织交警常态化疏导交通,避免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在物流园区北侧规划布局加油站,招引顺丰物流入驻园区,完善提升汽修检测能力,规划布局园区公路港功能。
(3)环境整治方面:开展群租房联合攻坚整治行动,制定严格的房屋出租标准和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标准的房屋进行整改或清理。加大对租房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及时维修和改造。同时加强租房区域内的交通、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4.关于“惠企政策利好悬空”问题的整改。
(1)用好“海安政策通”平台,举办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发布《海安实体经济助企惠企政策汇编》,扩大企业政策知晓率。平台累计企业数6328家,政策发布总量13930条,政策推送4969条。扎实推进“亲商助企”大走访活动,共收集问题166条,已解决139条。
(2)强化区镇业务培训,集中宣讲解读惠企政策。加快政策兑现进度,目前2023年建筑业、服务业政策奖励资金已拨付到位,科技政策奖励资金已核算到位,工业经济奖励资金正在核查过程中,确保三季度拨付到位。修订完善2024年度惠企政策意见,提高政策激励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5.关于“金融机构吃相难看”问题的整改。
(1)发挥海安市金融业联合会行业自律作用,倡导各金融机构切实加强信贷政策和产品信息透明度。召开2024年度银政联席会议,对个人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三个管理办法进行传达学习,推动各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运行。
(2)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办理第三代社保卡的通知》,组织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和经办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重新签订《承诺书》。针对三代卡换卡情况开展集中整顿,今年来“12345”政府热线违规跨行换卡问题实现了零投诉。
6.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积极协调高频民生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目前人社、医保、CA共33名窗口工作人员和27名后台审核人员已于6月上旬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常态化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宣传推广,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累计制发电子证照37类,归集电子证照 56473张。
(2)人才政策线上申报系统建设已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目前已完成经办端生活津贴、购房补贴、个税补贴3个补贴的申请审核流程,争取8月底系统正式上线。
(3)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已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目前共设有10个窗口,平均每天经办业务300多件。引导办事群众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实现医保关系转移“网上办”“掌上办”。依托医保专窗,与人社部门养老退休审批窗口实行退休一站式联办,最大限度节约企业群众的办理时限。
(4)墩头镇新便民服务中心选址在墩头镇政府新建办公楼一楼,占地370余平,目前正在装修中。已预留各类政务服务窗口14个,待中心建设完成后实行整合入驻。
7.关于“第三方市场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1)制订《海安市涉企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已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制定《海安市生态环境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在海的20家环境监测监控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集体谈话。制定对第三方小微危废收集企业规范化运营管理核查表,定期开展核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8.关于“政企勾连产生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
(1)制定中介网上超市个性化升级改造方案,基于南通市行政审批中介网上超市系统,开设海安市中介服务专区,增设非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功能。
(2)生态环境局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试行)》,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开展集中谈心谈话,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明确需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清单,合理合法合规推进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工作。
(3)消防大队持续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接受地方政府及社会面的监督,维护队伍形象。
(4)主动与南通市信用办对接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将南通市下发的230条企业失信记录梳理分解到各相关区镇和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目前已修复209条失信记录。
(5)应急管理局出台海安市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安委会专家管理办法,规范好市安委会专家的聘请和使用。召开应急管理系统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学习《海安市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十严禁》,进一步提升诚信廉政意识。
(6)卫健委召开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在全市10个区镇开展了12场职业病防治行政合规指导培训会,实现区镇全覆盖,2613家工业企业参加培训。建立卫生健康系统督查组,针对营商环境问题开展“四不两直”督查。
9.关于“执法部门本位主义思想严重”问题的整改。
(1)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35个成员部门动态维护“一单两库”,制发《2024年度海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开展预防指导集中宣讲37场次,“邀约式”法治体检、案例指导64次,探索实施特种设备、食品等领域“通用+专业+行业”触发式监管,合理压降检查频次。
(2)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涉铝熔炼、混凝土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环境问题整改闭环。组织赴区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已累计覆盖企业1000余家次。公开18件匿名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3)公安局对危化品从业单位上门做好服务工作,今年已提前服务企业8家,提前告知需整改问题27处,一次性告知需要建设的安全设施,避免企业重复建设。定期开展危化品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74家,发现问题隐患31个。
(4)关于企业建墙阻隔污染的问题,应急管理局已提供解决方案。在近期涉企行政执法中,应急管理局主动与生态环境局对接,确保整改举措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受到企业好评。
(5)资源规划局针对相关企业下发执法事项提示书,要求改正行为,并未下达处罚决定书。后期持续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减少企业损失。积极构建执法协调机制,共同审核整改方案,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6)司法局督促行政执法机关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目前全市共适用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案件178件,减免轻罚金额653万元。收集整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集成监管工作,大力推广“邀约式”涉企联合检查。
10.关于“行政执法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
(1)探索首席合规官试点工作,持续深化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扎实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共13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线上法律知识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巩固“内部自评自查+现场入驻评查+集中交叉互查”模式成效。
(2)交运局优化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处罚方式,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免罚轻罚”。全面落实柔性执法机制,开展说理式执法、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等有温度的执法形式,进一步优化全市运输市场环境。
(3)城管局加快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形成督察工作周报25份。严格执法办案,今年共受理普通程序52件,立案52件,作出处罚决定57件,不予处罚3件,所有案件均在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实时办理,实现案件全流程监管。
(4)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暨环境应急专题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网格员、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风险防范能力的培训指导。针对环境应急预案即将到期的企业,每季度筛查临期企业名单,主动做好提醒服务工作。
(5)水利局依托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主动参与项目预审环节,第一时间做好水土保持业务辅导。规范制定相关文书,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数据准确。组织赴企业一线对接水土保持事宜,切实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
11.关于“为民情怀缺失,执法不柔只刚”问题的整改。
(1)公安局深化便民利企措施,车管所周一至周六开设窗口接待临时行驶号牌申领业务。引导民辅警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民警执法投诉下降30%。深入实地走访辖区重点企业112家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应急管理局落实“三会一单”执法模式,对408家重点企业开展了事前执法告知会,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宣讲7场次,参加人数698人次,下发自查自纠检查表464份。
(3)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开展“提醒式”执法,严格落实轻微免罚四张清单,目前累计处理免于处罚案件7件,涉案金额77万,从轻处罚23件,涉案金额48万。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累计开展非现场执法179家次。
(4)城管局注重将餐饮油烟、渣土运输等行业整治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开展建设单位、混凝土运输等专项培训宣讲13次。强化执法说理,平均每月柔性执法涉及市场主体180余家。制定店招设置负面清单共17个方面,简化店招设置手续。
(5)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对全市10个区镇的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开展联合督察,对督察发现的24个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进行交办。推进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细化整治工作举措,实施销号管理。
12.关于“激发外资外贸活力的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主平台外资攻坚行动”,组织赴日本、韩国、法国、意大利开展招商活动,着力招引优质外资项目。目前已招引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5个(含增资),到账8500万美元;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近70%,单体到账规模、到账质量均实现大幅提升。
(2)1-5月份,我市实现进出口总额88.35亿元,同比增长6.3%。持续壮大外贸主体,今年新增实绩外贸企业32家,培育新增海关备案企业133家,成功引进亿元以上总部型外贸企业2家,序时推进AEO高级认证企业2家。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国际展会,1-6月份我市外贸企业境外参展近120场次。
13.关于“引才留才育才举措不力”问题的整改。
(1)目前已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72场,直播招聘1场,在劳务基地举办招聘会5场,指导各区镇举办“招本土引周边”招聘活动40场,1-5月份,全市新增参保7758人。将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区镇考核,提高企业职工培训重视程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织30个批次1028人的等级认定。
(2)持续加大服务业项目考核推进力度,优化完善镇街配套设施功能,不断提升集镇承载力和吸引力。先后开展里下河冬捕嘉年华、大公梨花节、37度2春节文旅促销费等活动,形成了市民消费热潮。迎合青年人消费需求,加大对青年人配套项目招引力度,大鲁阁潮玩运动汇、瑞海金陵酒店等项目落地营业。
14.关于“商会协会未能真正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
(1)工商联常态化开展“千企百会大走访”活动,策划“政企对接”活动6场,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2次,民企运行状况调查2次,联动处理反馈突出问题。上半年组织开展“海商大讲堂”活动5场次,组织讲座、座谈等活动11场,参与商会会员企业超过440人次,邀请5家外地商会来海,3家结对共建,先后组织高质量商会活动论坛5次。
(2)民政局对12家行业商会协会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调研,建立走访台账和梳理问题清单。搭建政企交流平台,举办9场政策宣传讲座,开展10次一对一督导服务,为商会协会及相关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专项辅导。定期召开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等工作举措。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12次,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15.关于“变相增加企业负担”问题的整改。
(1)宣传部结合全民阅读春风行动,开展党报党刊阅读推广活动20次,引导订阅主体充分认识党报党刊的属性、特点和作用。组织各区镇根据订阅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党报党刊已全部发放到位。组织各区镇专项学习党报党刊征订规程,优化调整征订方式,切实满足企业的征订需求。
(2)民政局印发慈善捐赠倡议书,倡导捐赠自愿,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对各区镇慈善分会印发关于规范劝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自觉自愿捐赠原则,不得强制摊派慈善捐款。
(3)倡导各保险机构勇挑社会责任,加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和日常安全提醒,帮助实体企业减轻投保负担,降低风险概率。组织保险机构开展户外宣传,向广大群众讲解涉公共安全、家庭财产安全等领域相关保险知识。
(4)高新区经调查核实,了解相关企业反映的赞助费均属慈善募捐,均有相应入帐票据。同时进一步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其它类似情况。要求各村居规范慈善募捐方式方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5)滨海新区严格规范各类赛事的举办方式,坚决秉持公平自愿的原则,严控赞助商的数量和质量,确保不发生收取赞助费的情况,今年来未举办赛事活动。
16.关于“服务市场主体意识和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强化窗口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务服务管理专题培训班,加强对2024年新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累计培训300余人次。
(2)应急管理局督促各区镇街道组织村居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村居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村居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3)今年全市已开展“月月看家家到”活动3次,市级层面召开项目建设例会6次。朗肯动力、海太铸造等一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着手修订市级机关服务项目全周期办法,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开工、竣工达产,一季度14个项目竣工、5个项目达产。全力配强代办员队伍,目前全市共有项目代办员160人。
(4)生态环境局为2024年省市重大项目建档立卡,挂钩服务21个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38家重点企业,实施“点对点”服务。针对性排定25场次年度培训计划,指导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和信用修复等各项工作。对曲塘镇、南莫镇开展座谈活动,累计服务企业100余次。
(5)科技局出台《海安市2024年“机关部门服务企业科技行”工作评估说明》,突出对服务企业走访频次的评估。组织摸排新质生产力领军、示范、培育企业60家,建立并实施挂钩联系机制,定期走访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指导服务。
17.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依旧突出”问题的整改。
(1)开发区多次组织伟润纺织和施工方协调解决施工纠纷,目前双方采取司法程序进行处理。3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双提升”推进大会,要求党员干部不得违规干预、插手企业工程等行为。落实专人了解企业保证金问题,经核实目前未收取保证金,后期会依据企业销售税收完成情况商定保证金事宜。
(2)雅周镇积极协调企业和蚕农之间的生产矛盾,双方已签订协议,由企业一次性补贴蚕农退桑还耕费用3.5万元(目前已打卡到位),蚕农承诺自行清除该片蚕桑林,退桑还耕。
(3)孙庄街道组建攻坚扫尾工作专班,已于4月底将6户任务全部拆除到位,同时对用地范围实行围挡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海安市委将按照南通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继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全面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扛稳政治重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清除隐患、优化环境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正风肃纪、纯净生态的政治担当来抓,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整改完成的,建立台账,及时报送整改进展,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真正把整改工作做扎实、做充分。
(三)加强成果运用,推动事业发展。海安市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层层压实主体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巩固成果、提升效果、扩大战果,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海安经济社会高质量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868395,电子邮箱619814261@qq.com。
中共海安市委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