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纪委监委:为基层干部澄清正名 擦亮实干担当底色
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06 阅读:0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及时卸下思想包袱,我将会继续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关心和信任。”近日,如东县河口镇为民服务中心吴某某在获得澄清正名后,十分感慨地说道。

此前,如东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河口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吴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举报人所经营的托老院中的老人,介绍到其他两家托老院养老,并从中谋取利益的问题。该反映涉及民生养老问题,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交办河口镇纪委,镇纪委及时成立核查组,通过调取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发现举报反映问题失实。举报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凭主观臆想捏造事实举报,给吴某某带来了不良影响,河口镇纪委对举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为帮助吴某某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卸下思想包袱,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河口镇纪委研究决定为其开展澄清正名,澄清建议方案报经县纪委监委审批同意,并征求河口镇党委及吴某某本人意见后,5月15日,河口镇纪委在为民服务中心,以当面澄清的方式,通报调查结果,同时送达《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知书》,为吴某某澄清正名。

河口镇纪委开展的澄清正名工作是如东县纪委监委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出台《如东县纪检监察组织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开展澄清的目的原则、适用情形、主要方式等内容以及澄清的启动、审核、实施等工作流程和要求,让澄清正名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面对每一个检举控告问题,坚持把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贯穿于检举控告问题核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准确。对真实存在问题的检举控告,不回避、不姑息,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反之,对于失实检举控告,从被反映人身份、反映问题性质、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维度评估是否适合开展澄清正名。近三年,县纪委监委对核查不属实的116件信访举报,逐件过筛,综合研判,先后为14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广大党员、干部切身体会到县纪委监委正以暖心实招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热情和干劲,在全县营造了不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强诬告陷害、失实举报行为的甄别和认定,既加大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力度,又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杨获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