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时,发现“财政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物业资产收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随即督促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即知即改。
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与推动下,市农业农村局迅速行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局领导班子主动作为多次组织召开多方协调会,分管副局长与物业资产经营部门城投集团“二手车交易市场”“高新区”以及物业资产所有权人168个经济薄弱村所在镇区的相关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深入剖析收益无法保障的堵点、难点,逐一对接各方诉求,协商解决方案。
经不懈努力,相关各方达成共识,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市级财政扶持的经济薄弱村物业项目产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管理的通知》,文件中对2024年至2028年的物业收益分配进行了明确规定:高新区每年向121个经济薄弱村,按6万元/村的标准支付物业房租收入;二手车交易市场每年向30个经济薄弱村支付7.5万元/村的物业项目纯收益。
目前,启东市相关区镇30个经济薄弱村已顺利获得200余万元纯收入,有效缓解了经济薄弱村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资金压力,为经济薄弱村的有序运行筑牢了资金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