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专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流程指引》,从基本原则、适用情形、操作流程和处置模板等方面对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规范,着力解决认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界限不清晰、处置不精准等问题,切实用“第一种形态”管住绝大多数。
根据流程指引,各级党组织针对核查交办件、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应当按照提交、审核、会商、反馈、实施等5个步骤逐级报送区级审批。为提高处置效率,区级层面仅对处置建议与审批建议不一致的问题线索组织集中会商。
同时,加强结果运用,将“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对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领导干部,区分问题性质、情节等,督促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说明情况并进行自我批评,接受组织监督。
“‘咬耳扯袖’有了工作指南,全区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纠治不正之风更加精准有力,管党治党合力有效增强。”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流程指引出台以来,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65%,其中,由党组织自行实施的“第一种形态”同比增长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