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底线、是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工作”“安全不仅是工作要求,更是政治要求”。近日,在启东市纪委监委办案安全专题会上进一步强调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坚持学习为先,提高办案安全意识。督促全体办案人员自觉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理念,深刻认识办案安全问题的危害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办案安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做好办案安全监督工作,始终将安全规范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采取办案安全会、室务会、支部会、专案组安全例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办案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并通过举办办案安全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办案安全知识。
二是坚持制度为要,夯实办案安全基础。完善《办案安全责任告知书》和《保密承诺书》,落实落细办案安全“五个责任”。建立健全《“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指引》、《开展“走读式”谈话操作规程》等制度,确保谈话程序规范,安全措施到位。研究制定“走读式”谈话安全抽查监督工作制度,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40人次,督促整改文书不规范等问题10余个,确保谈话安全、文明、规范。建立办案人员违规行为谈话制度,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教育与问责,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守牢安全底线。
三是坚持预防为本,堵塞办案安全漏洞。定期排查在点留置对象身体状况,密切关注身心健康状态,组织留置专案组签订安全责任告知书,推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坚持从源头把控谈话安全风险,加强“走读式”谈话监督,今年以来共审核“走读式”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300余份,开展安全检查4次,发现问题18个,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措施并加以整改,逐一销号,将整改做实,把安全隐患真正扼杀于萌芽状态。推动谈话场所升级改造建设,三年来已改造完成14间谈话室,切实提高了安全办案水平。
“启东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从政治高度把握办案安全工作,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加强全链条管理,有力有效巩固拓展‘三化’建设办案保障成果。切实筑牢安全屏障,确保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持续保持审查调查‘双安全’。”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