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网站受理举报的范围
1.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于一些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应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或者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的(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经济纠纷等),请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单位反映。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详见“其他举报网站”。
二、本网站受理举报的办理
1.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实行分级办理。
2. 有关具体规定详见本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中《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三、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注意事项
1. 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其他举报方式已经公布在“举报指南”中),南通行政区域内群众寄向全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举报信(平信),免收邮资,无需粘贴邮票,大家也可到各邮政网点免费领取信访举报专用邮资封。
2. 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真实的联系方式。
3. 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4. 为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本系统限制每台计算机每天只能提交5封信件。